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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1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24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0-22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71批次,检出11批次样品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71批次,检出11批次样品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三亚凤凰市场长军蔬菜摊销售的白萝卜,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海口龙华区曾忠水果店销售的芒果,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海南橙润天安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荔枝,其中吡唑醚菌酯和除虫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临高和舍赖瑞芳蔬菜摊销售的黄瓜,其中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三亚吉阳张云霞蔬菜摊销售的大葱,其中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三亚凤凰市场少莞蔬菜摊销售的白萝卜,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东方八所飞英蔬菜摊销售的小芹,其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东方八所张井燕蔬菜批发摊销售的小芹(香芹),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白沙牙叉元昌猪肉摊销售的、标称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食品公司屠宰场生产的猪瘦肉,其中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临高县临城国建猪肉摊销售的、标称海南省临高县食品公司生产的猪瘦肉,其中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儋州那大麦湘副食商行销售萝卜干,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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