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强化我省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030699号提案的答复
张俊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我省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省是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大省,省市场监管局始终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全省各级各监管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续加大“四个最严”落实力度,大力推进“食安山东”建设,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山东省在国家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连续多年获得A级等次。
(一)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制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要点和指导意见,指导企业建立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一方面抓企业培训。针对重点企业、重点问题和三类人员,开展食安“云课堂”培训,培训生产企业、小作坊4.2万家次;向食品销售企业经营者解读《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引导餐饮服务企业利用“山餐安”培训考核平台,开展学习培训。另一方面抓企业生产规范。深化“三标”行动,全省已实施“三标”管理企业17179家、树立标杆企业1033家。组织开展大型食品连锁销售企业和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的体系检查,对全省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第三方交易平台、第三方冷库等重点主体开展监督检查。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助推食品产业发展。一是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研究出台《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卫生规范》,明确小作坊生产场所、生产过程、产品检验、人员管理等要求。在全省指导鼓励各市因地制宜开展食品小作坊帮扶提升工作,49家小作坊的特色食品加工技艺取得“非物质文化遗产”荣誉,打造食品小作坊园区13个,通过园区统一管理,提升行业自律水平,为小作坊合规生产提供保障。二是加强食品摊点监管。制定印发《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和《食品摊点食品安全合规经营和监管工作指南》,明确食品摊点监管的“六项标准”要求,指导各地对照要求加强食品摊点监督检查。三是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监督检查,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管理责任和入场销售者主体责任落实。2024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检查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564家、入场销售者15070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四是推进“清洁厨房”建设和网络订餐规范提升。按照场所净、设施净、工具净、人员净、食材净等“五净”五个方面23条标准要求,连续推进“清洁厨房”建设,同时引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引入色标管理、4D、5常等管理方法,提升后厨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每季度持续开展网络订餐销量和差评量“前十”检查。印发《山东省外卖封签使用管理指南》,督促实施外卖封签。推行“食安哨兵”,发挥外卖骑手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作用,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
(三)加强基层监管人员培训,推动智慧化监管。一方面加强基层监管人员培训,提升监管能力。每年举办全省食品监管业务培训,培训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舆情应对处置等知识,全面提升监管队伍的专业能力。持续开展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百千万”工程,自2019年以来累计培训9000余人次,开展食品生产监管能力和食品抽检技能比武活动,以赛促学,基层监管人员专业能力显著提升。另一方面探索实施智慧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建成全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积极推广应用“山东食链”。以生猪产品为切入点,推动检验检疫合格证电子出证系统与“山东食链”数据共享,形成贯通养殖、屠宰、生产、经营全环节的数据链条。全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全部纳入国家电子追溯管理体系。创新实施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线上巡查应用,实施线上巡查4.8万家次,提升监督检查效能。
(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构建共治格局。组织开展科普宣传,发布夏季高温天气预防食源性疾病和预防毒蘑菇中毒等健康提示,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权威信息。充分利用省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新华网客户端等平台,结合群众关注的食品热点、节假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等,采用专家发声、动漫视频等方式推送食品安全科普知识。2024年,发布《食话实说》59期,阅读量超500万人次。持续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激发多元力量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加强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建设,在重点商超、农贸市场等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源头受理食品安全类消费投诉,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监督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结合实际,完善风险管控清单,提高企业自查精准度。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利用食安“云课堂”“特食界”等数字平台,持续开展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加强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宣贯执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一是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指导市县市场监管局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将抽检不合格、行政处罚以及违法风险较高的企业作为重点,高质量完成监督检查,规范检查数据系统录入,提高检查问题发现率、整改完成率、违法线索移交率,切实提高监督检查质效。二是进一步强化“三小”监管。持续开展企业“三标”行动和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小作坊持续保持良好生产卫生条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生产投料、出厂检验等过程记录,着力纠正生产环境差等问题。组织各地对照食品摊点监管“六项标准”要求及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开展监督检查。聚焦食用植物油、酱驴肉和调理牛羊肉、粉丝粉条等掺假掺杂风险较高品种,以及食品添加剂“两超”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三是探索信息化手段开展智慧化监管。在已有市场监管一体化监管平台的基础上,收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违法违规问题线索,融合运用物联感知、AI识别等手段,自动抓取违规行为,开展“触发式”执法检查。加强网络餐饮监管,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定期运用行政许可数据与交易平台数据比对,督促第三方平台下线没有实体店经营资格的外卖商家。持续开展网络订餐销量和差评量“前十”季度检查。推动第三方平台和外卖商家实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四是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入场查验、风险筛查等为重点,指导其修订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职责守则、风险管控清单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完善并落实风险管控机制。对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溯源并及时通报农业农村部门,推动形成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合力。五是深化“清洁厨房”建设。推动连锁餐饮门店和城市综合体、美食街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在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基础上,实行“五净”标准,实施色标管理,完善设施设备,提升管理水平,达到“清洁厨房”要求。
(三)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队伍建设。针对新形势新要求,利用线上线下培训、编写案件查办、以案代训等方式,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有效解决执法人员“本领恐慌”。推进电子取证能力提升,依托电子取证培训比武等载体,强化实战运用,着力发挥电子数据取证在深挖隐蔽案情、破解疑难案件方面的巨大潜力,为案件追根溯源、打穿打透提供重要支撑。关注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案源归集,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查明来源和流向,彻底铲除非法生产源头和销售链条。依法落实吊销许可、“处罚到人”等规定,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进一步推动社会共治。一是构建多维宣传矩阵,强化食品法治意识。聚焦全民营养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强化与媒体、专家、第三方机构等合作,组织发布“食话实说”,提升公众食品安全认知。推进食品安全普法阵地建设,用好“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成熟载体,提升消费者食品安全法治素养。二是持续创新科普载体,提升谣言防范能力。利用消费领域谣言治理平台,组织专业力量对食品安全网络谣言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解读,完善谣言治理快速响应机制,强化谣言的精准识别与干预。整合行业协会、科研机构资源共建食品安全科普素材库,建立辟谣信息绿色传播通道,提升权威内容触达率。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网络谣言治理成效评估体系,定期发布食品安全信息环境报告。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全面推行“食安哨兵”制度,持续开展“寻找笑脸就餐”等活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深化消费投诉数据挖掘分析,定期发布食品行业投诉热点清单及分析报告,强化舆论监督倒逼机制。加强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运作,探索打造消费纠纷一站式受理解决,构建企业自查、行业协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食品安全共治新格局。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