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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27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8-19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根据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制品、饮料、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和餐饮食品等6类食品87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858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
  根据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制品、饮料、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和餐饮食品等6类食品87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858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新会区三江镇乐卖特超市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珍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椒猪肉脯,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标称广州市星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卤牛肉(肉制品),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广东中农富诚农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富立唐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抹茶粉(固体饮料),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斗门区井岸顺裕东商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意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3+2面包(红豆味),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斗门区井岸顺裕东商店销售的标称中山市鑫泰发食品厂生产的绿豆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惠州市正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天都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广州市番禺区大石黄嘉美食店使用的肠粉碟,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广州市番禺区石壁凤盛饮食店使用的饭碟,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佛山市南海区美正哥餐饮服务店销售的原味白切鸡,菌落总数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十)佛山市大华东方灯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石磨靓鸡蛋肠(肠粉),菌落总数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广州市黄埔区乐鲜鼎蹄隆江猪脚饭店销售的生湿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其他指标问题
 
  (一)广州市黄埔区欢乐猫食杂店使用的大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广州市白云区石井潮味蹄美食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大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货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批次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   附件1-12.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7.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蛋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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