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标法舆情动态 >> 食品安全动态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3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3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9-12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6大类食品685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合格664批次,不合格21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问题、重金属污染问题、食品添加剂问题、微生物污染问题、其他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3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6大类食品685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合格664批次,不合格21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问题、重金属污染问题、食品添加剂问题、微生物污染问题、其他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标称福鼎市八闽太姥茶业有限公司2023年4月3日生产的白牡丹茶饼(茶叶),灭多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福鼎市八闽太姥茶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二)晋江市梅岭佳兴蔬菜店销售的海南香蕉(订单日期为2025年6月23日),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福建新华都综合百货有限公司福州金山大景城分店销售的妃子笑荔枝(购进日期为2025年6月5日),除虫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福建新华都综合百货有限公司福州金山大景城分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四)漳州市龙文区天天生鲜店销售的长豆角豇豆(订单日期为2025年7月24日),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厦门市海沧区万富海百货店销售的荔枝(购进日期为2025年6月24日),吡唑醚菌酯、除虫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延平区品尚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活白刀(淡水鱼)(购进日期为2025年7月30日),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武夷山市兆敏水果商行销售的特级水仙芒果(大)(订单日期为2025年7月9日),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惠安县许梅凤食杂店销售的黄皮尖椒(订单日期为2025年7月23日),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田园壹号水果店销售的桂味荔枝(订单日期为2025年6月23日),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三明市椿耀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5年7月17日),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漳州街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杨梅(订单日期为2025年6月5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标称福建滋蕈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6月29日生产的黄瓜干,柠檬黄、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古田县润康食品有限公司。
 
  (三)标称龙岩汀然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5月4日生产的杏干,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长汀县林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四)标称福建省金农伟业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6月15日生产的竹盐黄皮干,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厦门市思明区振良家蔬菜摊销售的干辣椒(订单日期为2025年7月24日),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微生物污染问题
 
  福州市马尾区吴坤杰餐饮店的调料碟(消毒日期为2025年6月4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其他问题
 
  (一)莆田市荔城区猪角餐饮店的套餐大圆碗(消毒日期为2025年6月14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泉州市鲤城区苏格餐饮店的盘子(消毒日期为2025年7月10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福州市马尾区小叫天餐厅的小白碗(消毒日期为2025年6月17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鲤城区三津小吃店的饭碗(消毒日期为2025年7月22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标称漳州市厨道佳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7月14日生产的黑椒牛仔骨,标签不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销售单位为福州福新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2日
 
 
推荐产品&服务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