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食醋、白酒、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等8类食品104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038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见附件),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重金属污染物问题,质量指标问题等。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汕头市龙湖区双启食品厂生产的汕头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中山市众鲜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山椒(盐渍菜),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潮州市振园果脯有限公司生产的特制老药桔,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连平县忠信镇洪达萝卜爽加工厂生产的洪达萝卜爽,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河源市绿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渔芯泡菜(酱腌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东莞市廉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湿米粉(非即食),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广州合溢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凉皮,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重金属污染物问题
(一)惠州市中新梅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咸梅菜芯,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德庆县荣华果子厂生产的无核黄皮,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质量指标问题
深圳芙莱特营养与健康有限公司生产的生物素营养片,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货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批次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1.本次抽检依据和检验项目
2.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特殊膳食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7.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食用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食醋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白酒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4.特殊膳食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5.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