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标法舆情动态 >> 食品安全动态 >> 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国庆、中秋餐饮食品安全的消费提示

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国庆、中秋餐饮食品安全的消费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28  来源: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国庆、中秋将至,为预防食源性疾病发生,保障节日食品安全,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餐饮消费发出提示如下。
   国庆、中秋将至,为预防食源性疾病发生,保障节日食品安全,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餐饮消费发出提示如下:
 
  一、外出就餐,做好疫情防控。餐前先洗手,使用公筷公勺,鼓励分餐;尽量避免到人群密集的餐厅就餐。
 
  二、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四川省小经营店(餐饮服务)备案证》、卫生条件好和实施“明厨亮灶”的餐厅就餐。
 
  三、不食用不新鲜、未烧熟煮透的食物;尽量不购买、储存易腐变质的食材。
 
  四、食物制作过程要注意清洁卫生。食材要洗净,切配、盛放食材的刀板、餐具要生熟分开。
 
  五、拒食野生动物,拒绝购买“江鲜”“河鲜”等水产。
 
  六、文明节俭用餐。点菜时要适量,拒绝铺张,践行“光盘”行动。若饭菜吃不完,要主动将方便储存的餐食打包带走,减少食物浪费。
 
  七、保留销售凭证。采购食材或外出就餐时,应索取发票等消费凭证,如果发生消费纠纷或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8日





 
 
 
推荐产品&服务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