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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食品安全常抓不懈,湿粉再次统一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05  来源:广州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湿粉类食品生产环节监管,防范食物中毒事件发生,11月2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湿粉统一查”行动的工作安排,部署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统一行动,集中力量对湿粉类食品生产行业开展第二次大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湿粉类食品生产环节监管,防范食物中毒事件发生,11月2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湿粉统一查”行动的工作安排,部署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统一行动,集中力量对湿粉类食品生产行业开展第二次大检查。

  针对10月20日全市第一次“湿粉统一查”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市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召开全市湿粉类生产企业集体约谈会,制作印发《湿粉类产品标签要求》、标签示意图例和《湿粉类产品原料大米验收及场所清洁消毒管理要求》等文件,督促指导湿粉类生产企业执行相关要求,及时落实整改。

  此次检查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突出重点、把握关键,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是否落实产品密封包装、修订产品包装标识和规范原料大米管理等具体事项,把好生产环节关。

  截至目前,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09人次,检查湿粉类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61家次,派发科普宣传材料44份,开展科普培训15次,进一步巩固前期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成果,压实生产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温馨提醒

  市民选购湿粉类食品“六个要”

  1

  渠道要正规

  在选购湿粉类食品时,应尽量选择储藏条件好、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进行购买,尤其是散装销售的,要重点查看食品经营者是否证照齐全、食品是否放置在阴凉干燥处或冷藏贮存。

  2

  包装要密封

  椰毒假单胞菌在自然界普遍存在,发酵米面制品制作过程中被椰毒假单胞菌污染后可能会产生致命毒素米酵菌酸,即使高温煮沸也不能破坏其毒性,人中毒后没有特效救治药物,病死率达50%以上。散装销售的湿粉相对而言,受污染风险高,微生物繁殖快,消费者购买时难以通过肉眼判断其质量状况。而密封包装则可以大大降低湿粉在生产、运输及销售环境中被椰毒假单胞菌感染的风险,同时也避免了不法商家将“三无”、过期、变质等不安全食品混装混售,有效减少食用风险。在保质期内和规定储存条件下,只有未被破坏密封包装的湿粉才能确保质量安全,因此,建议选购密封包装的湿粉类食品。

  3

  标签要齐全

  购买食用前要现场查看产品原包装上的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包括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等,重点查看“两期”,即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质期在24小时内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标注的时间应精确到小时。按照大米占比含量,广州市的湿粉类产品为三大类,统一规范名称分为:湿米粉、调制湿米粉、淀粉制品,其中湿米粉、调制湿米粉不得添加脱氢乙酸钠等食品添加剂。

  4

  食用要趁早

  市民购买湿粉后应在保质期内及时烹饪食用。食用前,要注意辨别产品的色泽、气味和质感等,若产品不成型、粘连异常、辨别出酸味等异常味道,应停止食用。发霉食品要及时处理,绝不可冲洗或去除霉变部分后继续食用,切勿因小失大。

  5

  保存要低温

  常温条件下,湿粉因微生物污染导致的食用风险大大增加,暂时存放应尽量置于低温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的环境,或在冰箱冷藏存放,以防止微生物的大量繁殖。

  6

  就诊要及时

  米酵菌酸毒素引起的中毒发病急,潜伏期一般为30分钟至12小时,少数为1至2天。主要表现为上腹部不适、恶心、呕吐、轻微腹泻、头晕、全身无力。重者出现黄疸、肝肿大、皮下出血、呕血、血尿、少尿、意识不清、烦躁不安、惊厥、抽搐、休克甚至死亡,一般无发热。如果怀疑发生疑似中毒,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尽快催吐,排出胃内容物,以减少毒素的吸收和对机体的损伤,并及时送医院救治,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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