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商洛市局召开包装饮用水专项整治推进暨企业法人约谈会,进一步规范包装饮用水企业生产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防控包装饮用水安全风险,切实维护食品安全。
会议就进一步推进全市包装饮用水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通报了包装饮用水抽检情况,分析研判了商洛市包装饮用水生产生产过程存在的风险隐患,对包装饮用水企业法人进行了约谈,并组织全市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负责人签订了《商洛市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各县区、各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就进一步做好专项整治和饮水安全做了表态发言。
会议要求,一是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从事包装饮用水生产活动,诚信守法生产经营。二是要严格按照包装饮用水相关标准组织生产,保证持续满足包装饮用水生产环境和相应的卫生条件。三是要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生产工艺流程管理。四是要从生产的各个环节入手,严把生产关键环节控制,坚决消除包装饮用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五是要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对不合格品及时召回处理。
市局食品生产科、食品协调科,市局下属检验机构,各县区分管副局长、食品生产股股长,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负责人60余人参加会议。(商洛市场监管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