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开展的食品安全百日行动专项整治中,运城市强化城乡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消除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隐患,整治规范提升并举,全力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统一部署、分级负责、联动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由市食安办统筹安排、市县联动,各乡(镇)政府、县社区办和县市场监管局按照任务分工负责落实。
二、落实责任、排查隐患、合力整治
按照举办者和承办者落实主体责任,乡镇(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现场排查整治,市场监管部门业务指导,食安办综合督导要求,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增强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城乡聚餐厨师的管理,基本实现城乡集体聚餐备案管理全覆盖。重点检查是否购进、贮存过期变质食品;是否违规使用亚硝酸盐;是否饮用劣质或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是否违规制作冷食类食品;是否存在备菜时间过长;从业人员是否未经体检上岗;餐饮具是否未按要求进行清洗消毒;是否超出加工制作能力承办群体性聚餐等。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到位;涉嫌违法违规的,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聚餐申报、安全承诺、备案指导
全面推行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指导制度,引导聚餐活动举办者事前主动申报,做好备案登记、风险告知、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等工作,明确聚餐活动的举办者和承办者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责。万荣县、闻喜县推广标准化固定集体聚餐,实行上下水、桌椅、场所、食材、帮厨“六统一管理”,极大改善食品加工就餐环境,保障了集体聚餐食品安全。
四、开展培训、广泛宣传、社会共治
整治工作中加强对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培训,使其具备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指导、检查的基本能力。组织农村厨师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督促农村厨师提高诚信守法意识。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宣传整治工作成效;充分利用社区、乡村公示栏积极向广大农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营造整治氛围,增进农村群众集体聚餐备案的认同感和支持度。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市县电视台共报道23次,微信公众号发表13篇信息,设置宣传展板46个,发放各类宣传资料7600余份,利用LED屏播出标语2800余条,为开展城乡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截止2020年年底,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739人次,执法车辆950车次,检查农村食品经营单位1913家,存在问题单位68家, 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0份,立案6起,罚没金额1.19万元,销毁问题食品5.5公斤,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27.08公斤。
通过城乡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消除全市食品安全隐患。下一步,将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立足当前、规划长远;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