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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两重点、一突出” 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12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为确保2021年春节前呼和浩特市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改善,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完善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监管,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等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
  为确保2021年春节前呼和浩特市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改善,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完善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监管,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等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

  一是明确重点整治对象,向“痼疾”亮剑。压实一头一尾的主体责任,化被动为主动。呼和浩特市场监管局以农村城郊结合部的小商店、小摊贩、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面向农村销售食品的批发经营主体、农村集贸市场为重点对象,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调味品、民族传统奶制品、肉及肉制品、“四白”食品等农村消费大宗食品及儿童食品、节日食品、地方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组织各监管所加快推进食品经营者风险分级评定工作,加大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力度。同时要求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入场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要求建立自查制度,督促入场销售者严把进货关、销售关、退市关,真正做到把主体责任牢牢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守好“责任田”。

  二是明确重点违法情形,对“顽疾”开刀。始终保持整治的高压态势,边整治边整改。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重点打击假冒伪劣、掺杂使假、“两超一非”、使用回收食品或者过期原料以及微生物污染材料作为食品原辅料、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全面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统筹兼顾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知识产权、广告商标、案件办理各个环节和领域,实施全方位、全环节、全链条监管。

  三是明确突出问题,让“沉疴”痊愈。破解监管过程的“卡脖子”问题,实现全程可追溯。对之前调研了解的突出问题集中解决,即突出整治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资格清查不到位;农民群众临时性集中消费场所监管不到位;农村食品经营条件和卫生状况不达标等问题。对不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和食品摊贩备案条件及超范围经营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手续。对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的依法取缔。对重点业态加强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对发现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动态梳理《农村食品经营风险隐患清单》实施销号式管理。检查经营企业对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企业自查、进(销)货台账记录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批发环节已回收食品的去向或销毁情况,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去向明晰,全程可追溯。针对重点目标涉及的突出问题,逐户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据统计,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在农村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整治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7431人次,检查食品经营主体3563家,监督抽检125家,查处经营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食品案1件,下达责令通知书37份,组织食品经营者培训6次,开展宣传活动3次,立案9起,结案9起。同时,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及各新闻媒体,向农村群众发布食品消费警示,通过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食品市场综合治理,强化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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