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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严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2-04  来源:桂林市场监管微信号  作者:廖晓珺
核心提示:为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渗透,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广大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2020年11月至今,桂林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
  为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渗透,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广大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2020年11月至今,桂林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
 
  积极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
 
  该局通过开展宣传活动、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张贴12315投诉举报电话、发放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册等形式,提高农村群众的防范意识,鼓励广大农村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最大程度地杜绝假冒伪劣食品在农村市场上流通、倾销。
 
  围绕检查主体,深入市场整治
 
  该局组织各县区局深入农村集贸市场、乡镇街道进行集中大检查,重点检查农贸市场、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校园周边小商店、农家乐、洗果场等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资质、经营条件、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健康证明等,督促指导食品经营者规范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
 
  突出检查重点,依法严厉查处
 
  重点检查方便食品、酒水饮料、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类以及洗果场使用食品果腊情况。全面开展清理检查,严厉查处销售使用“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侵权“山寨”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对来源不清、渠道不明、标签不规范以及涉嫌侵权仿冒等问题的食品,全部下架,停止销售,依法调查处理。
 
  针对性抽检排查,确保食品安全
 
  坚决查处无证无照食品及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对可能存在非法添加以及重金属、致病性微生物超标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重点品类食品,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抽检,对网络投诉较多的食品进行排查,确保食品消费安全,严防食品经营安全事故发生。
 
  截止目前,共检查食品加工小作坊等生产主体616户次,检查食品小餐饮、小摊贩等经营主体1697户次(其中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者739户次),检查餐饮服务主体1018户次(其中学校食堂314户次、校园周边餐饮服务297户次),检查批发市场、农(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461个次,检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10个次,组织监督抽检332批次(其中监督抽检不合格5批次,对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5批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59件,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626人次,组织开展宣传活动45次,食品安全协管员1151人。
 
  此外,此次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共查处案件数量101件,罚款24.9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43万元,查扣货值1.19万元,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1万元。通过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大检查,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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