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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废止《安徽省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19  来源: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核心提示:经研究,《安徽省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皖安〔2016〕3号)自即日起废止。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经研究,《安徽省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皖安〔2016〕3号)自即日起废止。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3月16日
 
关键词: 安全生产 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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