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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醒:警惕食用野生蘑菇、河豚鱼等引发食物中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31  来源:广东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近日,广东省陆续发生家庭采食野生蘑菇、食用河豚鱼等引发食物中毒事件。清明节将至,为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并给广大消费者日常饮食提供参考,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醒。
  近日,广东省陆续发生家庭采食野生蘑菇、食用河豚鱼等引发食物中毒事件。清明节将至,为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并给广大消费者日常饮食提供参考,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醒。

  警惕食用野生蘑菇引起中毒

  野生蘑菇难以分辨有毒或无毒,一些野生的毒蘑菇与食用菇类外形相似,鉴别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并借助一定的仪器设备,仅靠肉眼和根据形态、气味、颜色等外貌特征难以辨别。在野外,无毒的蘑菇往往与有毒的蘑菇混生,无毒蘑菇很容易受到毒蘑菇菌丝的沾染,甚至部分附生在有毒植物上的无毒蘑菇种类也可能沾染毒性,所以即便食用的是无毒品种的蘑菇,仍然会有中毒的危险。毒蘑菇所含毒素较复杂,或因地区、季节、品种和生长条件的不同而各异。毒蘑菇中毒潜伏期为2小时至24小时,有的仅为10分钟左右。误食毒蘑菇,肝损害型中毒最为凶险,表现为恶心、呕吐、肝区疼痛等症状,部分患者可能会伴有精神症状。目前对有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且中毒症状严重,发病急,死亡率高。

  为避免误食有毒野生蘑菇,要坚持:

  1.“不采摘”。踏春郊游期间,不要因为好奇或尝鲜而采摘野生蘑菇或来源不明的蘑菇。

  2.“慎购买”。勿在路边摊贩购买蘑菇,即使在正规市场上购买野生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不要偏听偏信,轻易买来食用。

  3.“不贪食”。家庭要慎食野生蘑菇;集体聚餐、餐饮服务、民俗旅游等不要加工食用野生蘑菇,以确保饮食消费安全。

  特别是各类餐饮单位等食品经营者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进货渠道要正规,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对可食用的蘑菇要严格挑选,避免有毒有害物质混入其中;各类单位食堂,尤其是学校食堂严禁采摘、采购野生蘑菇,严禁使用野生蘑菇作为食品原料。


  警惕食用河豚鱼引起中毒

  河豚鱼,因含有河豚毒素,食用后易中毒而导致神经麻痹,进而发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症状,严重者危及生命。目前尚无特效的解毒药和治疗方法。

  为避免食用河豚鱼中毒,建议不购买、不自行捕捞和食用野生河豚鱼,不购买、不食用未经国家审批的企业加工的河豚整鱼。

  警惕珊瑚鱼(海鱼)雪卡毒素中毒

  食用海鱼要警惕雪卡毒素中毒。雪卡毒素(又名西加毒素)是一种脂溶性高醚类物质,毒性非常强,比河豚毒素强100倍,无色无味,不溶于水,耐热,不易被胃酸破坏,主要存在于珊瑚鱼的内脏、肌肉中,尤以内脏的含量为高。雪卡毒素非鱼类本身固有,对鱼类自身没有危险,属获得性毒素,毒素会慢慢积聚,鱼体越大,含有的毒素也越多。苏眉、东星斑、西星斑、老鼠斑、青斑、杉斑、芝麻斑、老虎斑、龙趸、红斑、红曹等11个种类,均为易感染雪卡毒素的鱼种,都曾发生过雪卡毒素中毒事件。

  雪卡毒素中毒最显著的特征是“干冰的感觉”和热感颠倒,即当触摸热的东西会感觉冷,把手放入水中会有触电或摸干冰的感觉,并有消化系统症状、心血管系统症状和神经系统症状等。因此,食用海鱼尤其珊瑚鱼,要注意:

  1.尽量避免在3月-4月(繁殖期)购买和进食珊瑚鱼;

  2.避免进食1.5kg重以上的珊瑚礁鱼,而且勿吃鱼的内脏、鱼头、鱼皮,尤其是卵巢;

  3.已经出现雪卡毒素中毒的人在3-6个月内应避免再次食用海鱼。

  警惕湿米粉、河粉和黑木耳、银耳等米酵菌酸中毒

  潮湿多雨的天气,湿河粉、米粉、发酵玉米面、糯玉米汤圆粉、玉米淀粉、发酵糯小米、吊浆粑、糍粑、醋凉粉等谷类发酵制品以及马铃薯粉条、甘薯面、山芋淀粉等薯类制品和泡发的黑木耳、银耳,保存不当或存放时间过长,容易被环境中的椰毒假单胞菌污染,进而产生米酵菌酸毒素,食用会损害人的肝、脑、肾等器官,导致食物中毒。

  消费者要注意以下两方面:

  一方面,要注意选择正规渠道购买上述食品。在选购河粉、米粉(线)尤其是散装称重的湿河粉、米粉(线)时,要确认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在选购木耳、银耳或其他谷类发酵制品、薯类制品时,要选取具备正规资质的食品经营者进行购买,同时要注意销售环境的卫生状况,选购有生产许可的正规产品,并注意产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储存条件。餐饮单位及单位食堂在购进上述食品时,还应进一步做好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工作,确保来源可溯。

  另一方面,要注意贮存条件并及时食用。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处,最好冷藏储存,湿米粉、米粉(线)等谷类发酵制品应在购买当天、木耳或银耳应在泡发当天食用完。不要采食鲜银耳或鲜木耳,特别是已变质的鲜银耳或鲜木耳。

  警惕五指毛桃等中草药混入钩吻引起中毒

  五指毛桃是我省居民常用于煲汤的中草药,具有去暑、化湿的作用。然而因其根茎的形状与剧毒的钩吻(俗称胡藤蔓、断肠草、大茶药)相似,容易误采、混淆。故在学校食堂是作为高风险食品进行管控,禁止食用。

  钩吻(断肠草、大茶药)全株有剧毒,误食者轻则呼吸困难,重则致命,常见于村旁、路边、山坡草丛或灌木丛中,呈藤状爬行生长,埋于泥土的根系发达,常与周边其他植物根系缠绕共生。对素来有用药材泡酒或煲汤饮用习惯的广东居民来说,可能因误挖钩吻根系或混入钩吻根系的树根而引起中毒,且类似案例不时发生。因此,切记不要自行采食不明野生植物,不要购买来源不明的中药材;在自制药酒和利用中药材煲汤前,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购买,以确保健康和生命安全。

  警惕未煮熟四季豆引起中毒

  四季豆是菜豆的别名,也称为架豆、芸豆、刀豆、芸扁豆。食用未烹熟煮透的四季豆会引发食物中毒,其有毒成分主要是皂苷和胰蛋白酶抑制物。四季豆中的皂素会强烈刺激消化道,且豆中的凝血素具有凝血作用,此外还含有亚硝酸盐和胰蛋白酶,可刺激人体的肠胃,使人中毒,并出现胃肠炎症状。

  预防四季豆中毒的方法非常简单,只要把四季豆烹熟煮透即可。此外,要注意不买、不吃老四季豆,还要把四季豆两头和豆筋摘掉,因为这些部位含毒素较多。烹煮时要使四季豆外观失去原有的生绿色,吃起来没有豆腥味,确保熟透就不会引发中毒。

  警惕食用鲜黄花菜引起中毒

  鲜黄花菜中含有一种秋水仙碱,也被称作秋水仙素的毒素,这种物质本身并无毒性,但当它进入人体被氧化后,会迅速生成二秋水仙碱,对人体的胃肠道和呼吸系统具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可能使人出现腹痛、腹泻、呕吐等中毒症状。秋水仙碱对人体的致死量是8到65毫克,即吃鲜黄花菜100克就可以中毒。

  秋水仙碱成份在高温60度下就可以化解,因此,食用鲜黄花菜需先用开水焯过后才可食用,但是一餐也不能多吃。建议食用黄花菜干制品,因其在生产制作过程中已消除有毒成分。

  警惕饮用药材泡酒引起中毒

  中药材种类繁多,难以辨别,应谨慎使用中药材泡制酒。钩吻(断肠草、大茶药)、乌头、附子等具有十分强烈的毒性,容易与其他中药材相混淆,应严格辨别区分,严禁使用其来泡制酒。不应随意相信秘方、偏方,避免在不了解药性的情况下,盲目按秘方、偏方泡制酒食用。

  购买酒类产品要到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单位购买,购买散装酒还要注意查阅《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等证明文件,查看盛装容器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盛装容器外是否有清晰的标签标识,标注内容是否齐全,以及是否标注酒精度。不购买、不饮用无标签标识、浸泡中药材成分不清、来历不明的泡制酒。食品经营者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进货查验和进货记录,确保酒类产品来源合法、清晰,不得非法使用中药材泡制酒,不得销售无合法来源的泡制酒。

  特别提示

  一是留心食物中毒表征,一旦出现恶心、腹痛、腹泻、发热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近就医,并保留可疑食物;

  二是及时举报投诉,如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食品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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