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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1年第39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0-25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糕点、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罐头和饮料6大类食品共630批次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检出食用农产品、糕点和饮料3大类食品共7批次不合格食品。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糕点、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罐头和饮料6大类食品共630批次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检出食用农产品、糕点和饮料3大类食品共7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和兽药残留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6大类食品共630批次食品。其中,糕点155批次,合格154批次,不合格1批次;粮食加工品153批次,合格153批次;食用农产品153批次,合格150批次,不合格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67批次,合格67批次;罐头58批次,合格58批次;饮料44批次,合格41批次,不合格3批次。合格和不合格食品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1.由江西省萍乡武功山天然矿泉水饮料厂生产销售的武功山饮用天然矿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2.由永新县埠前电信龙心武合作厅销售的,标称江西永新县黄竹岭山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黄竹岭纯天然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3.由上饶市广信区小蜜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紫米沙拉面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4.由上栗县金泉湖纯净水有限公司销售的泉潭江饮用天然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1.由江西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宜春分公司销售的野山椒,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江西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宜春分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南昌海关技术中心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2.由江西财富广场有限公司宜春鼓楼路分公司销售的小米椒(称重),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兽药残留问题
 
  由九江市柴桑区盛道银水产品批发经营部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分析测试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并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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