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外进出口政策措施
近日,由于产品中兽药残留超过最大残留限量(MRL)和沙门氏菌,新加坡食品局(SFA)发布消息,暂停进口马来西亚两家农场的活肉鸡。
3月3日,日本农林水产省发布消息称,由于中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扩大,中国产进口原材料供应不足,与消费者厅联名,对于使用中国产并需要标示原料原产地的商品,与实际使用的原料原产地不一致的情况下,要通过店铺内部的告示、公司报告、网站的公告等渠道告知一般消费者,只有在该商品的正确原料原产地相关的准确信息传达的情况下,才能够做到灵活运用《食品标示标准》,并于2020年3月3日通知了相关机构。
二、出口违规通报
2020年2月份,美国FDA拒绝进口我国多批次食品,全部或部分含有污秽的、腐烂的、分解的物质或其它不适合食用的物质和疑含三聚氰胺和/或三聚氰胺类似物为本次拒绝进口我国产品的主要原因。
2020年2月份,我国出口韩国食品违反情况涉及加工明胶、普洱茶和万家福调味汁等,出口阶段违反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均作返回出口国或废弃处理。
近日,日本厚生劳动省更新输日食品违反日本食品卫生法情况,通报多批次食品及相关产品不合格。涉及食品有玉米、小麦和生鲜菜种等。
据欧盟官方网站消息,在2020年第9周通报中,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通报中国食品及相关产品有5例。食品伙伴网提醒各出口企业,要严格按照出口国要求进行产品出口,注意食品中农药残留的存在以及食品接触性材料中各物质的迁移量,保证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规避出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