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饲料和食品在配方和生产等方面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很多企业都对饲料产品共线生产以及饲料与食品共线生产的问题有一些疑惑,食品伙伴网饲料合规服务中心针对近期较为热门的话题给网友进行解答。
Q:我司有一条宠物食品生产线,产能相对过剩,能否将过剩的产能用于代工生产仔猪配合饲料?
A:不可以。《宠物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第十条规定,同时生产宠物、畜禽等其他动物饲料的,可以共同使用原料库、成品库和附属物品库房。宠物饲料生产设备不得用于生产畜禽等其他动物饲料。
Q:我司只有一条配合饲料生产线,能否生产仔猪配合饲料、肉鸡配合饲料和反刍料?该如何操作?
A:仔猪配合饲料和肉鸡配合饲料可以共线生产,在仔猪配合饲料按计划生产完成后,需要按照企业制定的清洗流程对生产线进行清洗并检测,合格后才可生产其他的饲料。反刍料必须使用单独的生产线生产。
Q:饲料和食品都允许使用的添加剂,能否共线生产?
A:关于食品添加剂和饲料添加剂能否共线生产,法规中没有明确指出。简单来说,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线,可以同时生产饲料添加剂,只要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即可。但原则上食品需要使用食品级原料或添加剂,饲料要使用饲料级原料或添加剂,两个级别是有较明显区别的,一般不能混用,最好征询下监管方的意见。
Q:《饲料原料目录》中,特征描述中提到由有资质的食品生产企业提供的饲料原料,能否与食品原料共线生产?
A:由食品生产企业提供的饲料原料,本身就是食品级的,都是一条生产线上出来的产品,所以只能共线生产,但除此以外,其他部分仍需符合饲料的要求,包括标签、强制性标识、质量标准等等。
共线生产是饲料企业降低成本的有效方法之一,但是要做到合规共线生产,需要考虑很多方面的问题。食品伙伴网饲料合规服务中心可以为企业提供饲料合规咨询服务,欢迎联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