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酒类,豆制品,乳制品,肉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水产制品10类食品68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670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酒类52批次,全部合格;豆制品40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40批次,全部合格;肉制品34批次,全部合格;粮食加工品31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27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70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餐饮食品8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7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调味品4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水产制品3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河北冀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优美特艺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调味料酒(调味料),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北京涛歌商贸中心经营的豇豆,克百威、水胺硫磷、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商贸中心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3.北京瑞丰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鮰鱼,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4.北京苗乡楼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 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5.北京祥龙通宝农副产品市场(杨红丽)在美团曹记海鲜水产行(手机APP)销售的满黄满肉梭子蟹、野生高蛋白海虹蟹2批次样品,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6.标称重庆市世科油脂有限公司生产,富力康仁(北京)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食用植物调和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7.幸福荣耀(北京)超市有限公司海淀分公司经营的绿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公司经营的武昌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幸福荣耀(北京)超市有限公司海淀分公司对武昌鱼样品提出检测结果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8.北京宏恒润达商贸有限公司在美团大象生鲜(北京五孔桥店)(手机 APP)销售的韭菜,腐霉利、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9.北京良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7寸骨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公司使用、消毒的4寸米饭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10.北京洪泰兴昌隆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鱿鱼丝,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