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641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酒类、饮料、糕点、淀粉及淀粉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餐饮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38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京市栖霞区吉韵餐厅使用的青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二、南京市高淳区好又多超市连锁刘二好加盟店销售的标称合肥蓓必佳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木薯淀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三、南京调鼎居酒店销售的馋嘴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通知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对不合格食品涉及的外地企业,我局已函告当地监管部门。
特此通告。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