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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食品添加剂法典》部分修改征求意见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28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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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9月28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8-403号公告,拟修改《食品添加剂标准及规格》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食品伙伴网讯 9月28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8-403号公告,拟修改《食品添加剂标准及规格》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修改加工助剂等提交的安全性资料:新设立加工助剂相关定义,放宽加工助剂新规申请及香料新规申请应提交的安全性资料范围。
 
    2.删除面类用碱剂的生产标准。
 
    修改α淀粉酶及β-胡萝卜素的成分规格。α淀粉酶的制造菌株增加插入了Rhizomucor pusillus的α淀粉酶基因的Aspergillus niger。新设定β-胡萝卜素的定义及纯度试验中残留溶剂的标准。
 
    3.修改L-谷氨酸钠等4种添加剂的CAS号。
 
    4.已取消指定的Capsaicin等20种合成香料物质增加到[表2]取消指定的添加剂目录中。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2018年11月27日。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信息服务部日韩信息组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qxn@foodmate.net。日韩信息组致力于监控分析日本、韩国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为食品企业提供支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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