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标法舆情动态 >> 食品安全动态 >>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期)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18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饮料,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糕点,蜂产品,酒类8大类食品716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饮料,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糕点6大类14批次样品不合格。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饮料,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糕点,蜂产品,酒类8大类食品716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饮料,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糕点6大类14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滥用农兽药、重金属污染、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西安市未央区卫民海鲜店销售的鲈鱼,1批次孔雀石绿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汉中蔚蓝汉宁购物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1批次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咸阳市秦都区乐渔鲜水产店销售的皮皮虾,1批次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标称渭南丛锋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泉+图形牌渭水清泉包装饮用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海关技术中心。
 
  五、神木市百荟国贸购物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宝鸡九龙富锶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关中九龙山饮用天然矿泉水,1批次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宝鸡九龙富锶矿泉水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六、西安市阎良区珂晟饮品经销处销售的标称陕西甲邑酒庄有限公司生产的嵯峨山天齐+图形字母牌嵯峨山天齐富锶山泉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海关技术中心。
 
  七、渭南乐优购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兰州甜百合,1批次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八、西安爱家超市有限公司爱家购物广场西二环店销售的黄花菜,1批次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九、宝鸡华容街角商业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味司令瓜子,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西安市莲湖区江欣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陕西大拇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拇指国一+图形牌炒葵花籽,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海关技术中心。
 
  十一、陕西可的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厨小宝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厨小宝牌香醋(酿造食醋),1批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二、华阴市罗夫光明超市销售的标称渭源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黄土塬牌柿子醋(酿造食醋),1批次菌落总数、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三、咸阳世纪开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天滋源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陕西咸阳酷典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天滋源牌天滋源小麻花(芝麻原味),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十四、沣西新城好家乐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渭南市华州区爱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爱华牌鸡蛋小麻花,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8日
 
 
推荐产品&服务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