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速冻食品,蔬菜制品,冷冻饮品5类食品14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全部合格(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62批次,全部合格;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43批次,全部合格;速冻食品20批次,全部合格;蔬菜制品17批次,全部合格;冷冻饮品7批次,全部合格。
二、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