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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 第5期)第20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3-01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调味品、饼干、罐头、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3类食品474批次样品,检出其中调味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7类食品13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有机物污染、微生物污染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调味品、饼干、罐头、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3类食品474批次样品,检出其中调味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7类食品13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有机物污染、微生物污染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阿克陶县玉素甫江蔬菜店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昌吉市黄晓芳蔬菜店销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霍尔果斯市竞杰果蔬店销售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标称阿克苏天赐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牛乳蛋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于田县新城区街道葡园干果批发店销售的干杏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玛纳斯县三好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石河子开发区雨洁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火锅麻辣烫专用粉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昌吉市果宝干果店销售的杏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经营地址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额尔齐斯路克兰区64号六方广场1-127的新疆未来合创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昌吉润兴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老农禾葵花籽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麦盖提县帕合日木食品批发零售部销售的、标称莎车县亚日看特食品加工厂委托甘肃兄弟黄河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喀斯木师傅鸡精调味料,谷氨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甘肃兄弟黄河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厂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调查核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异议予以认可。
 
  四、有机物污染问题
 
  (一)伊宁市食锦鲜干锅店经营使用的复用餐饮具(方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喀什市清早食品销售店销售的、标称新疆伊犁伊香安百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伊香安百纯葡萄籽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喀什市格云酒店经营使用的复用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微生物和有机物污染问题
 
  昌吉市生如夏花毛肚火锅店经营使用的复用餐盘,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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