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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制订不直接面向消费者食品的标签要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3-01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核心提示:2024年2月26日,波兰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发布254号公告,制订不直接面向消费者食品的标签要求。
   2024年2月26日,波兰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发布254号公告,制订不直接面向消费者食品的标签要求。发布之日实施。主要内容:
 
  (1)速冻食品(冰淇淋除外)标签必须包含的信息:食品名称和“速冻产品”一词;净重;生产批次识别码;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等;
 
  (2)浓缩果汁产品要在标签或包装随附文件中,注明产品名称和添加剂的使用量;蜂蜜产品标明产品全名;食用酸酪蛋白、食用凝乳酶酪蛋白和食用酪蛋白酸盐应在包装或标签上明显标记:食品名称;kg或g表示的净重;原产国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次识别码;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不得直接提供给最终消费者”的警告语。
 
  更多详情参见:https://dziennikustaw.gov.pl/D2024000025401.pdf
 
关键词: 消费者 标签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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