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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项抽检信息通告(第7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3-01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此次“你点我检”专项抽检共抽检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饮料、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7个大类35个细类食品300批次,检出合格样品285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2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仍在异议中),不合格项目涉及重金属污染问题、农兽药残留问题、微生物污染问题。
  为确保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省市场监管局以“您选年货、我来护航”为主题,围绕节日消费量大、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和节日热销食品、特色食品等,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广泛征集群众对节日食品抽检品种、项目和场所的意见建议,确定群众关注度高的食品品种、项目和场所,制定专项抽检计划,委托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组织开展“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为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现将“你点我检”专项抽检结果予以通告。
 
  此次“你点我检”专项抽检共抽检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饮料、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7个大类35个细类食品300批次,检出合格样品285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2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仍在异议中),不合格项目涉及重金属污染问题、农兽药残留问题、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沙县金沙市场罗宝仙蔬菜摊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为2024年1月12日),铅(以Pb计)、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福州市晋安区黄永贵蔬菜摊销售的小黄姜(购进日期为2024年1月17日),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莆田市城厢区林鲜生食品商行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为2024年1月4日),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厦门渔纬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SM广场分公司销售的毛蟹(购进日期为2024年1月18日),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惠安县坪煌餐饮店采购的生姜(购进日期为2024年1月15日),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厦门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大西洋百货商场销售的活大明虾(购进日期为2024年1月14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龙岩君勤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的生姜(购进日期为2024年1月7日),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松溪县小清蔬菜摊销售的青椒(购进日期为2024年1月11日),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诒健蔬菜经营部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为2024年1月17日),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泰宁县城关四季水果摊销售的脐橙(购进日期为2024年1月14日),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漳州市龙文区老知青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的生姜(购进日期为2024年1月10日),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福建海峡龙生鲜配送有限公司销售的线椒(购进日期为2024年1月13日),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标称福建喜元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12月12日生产的红年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大儒世家超市。
 
  针对“你点我检”专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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