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标法舆情动态 >> 标准法规动态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2024年特殊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沪市监特食〔2024〕70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2024年特殊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沪市监特食〔2024〕70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3-13  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上海市2024年特殊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有关处室、执法总队、机场分局,有关事业单位:

现将《上海市2024年特殊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海市2024年特殊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

上海市2024年特殊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

2024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把握“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总体思路,持续提升特殊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切实守住特殊食品安全底线,促进特殊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优化特殊食品许可及备案管理

一是规范特殊食品生产许可审批。特殊食品生产许可“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实施率持续保持100%,电子许可证书应用推广率100%。按照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的技术要求,严格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新国标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版)》等的宣贯,做好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与生产许可的有效衔接。二是做好国产保健食品备案管理。指导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办理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及时公示保健食品备案信息。推进国产保健食品备案“跨省通办”,办件数据和“好差评”数据汇聚市政务服务平台。三是规范特殊食品经营许可。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许可与备案管理办法》和本市食品经营许可与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等要求,规范特殊食品经营许可,对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含特殊食品)的经营者实施备案管理。

二、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督促企业持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继续完善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动态更新名单,根据实际风险点优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清单,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是督促企业持续提升生产经营质量管理水平。继续落实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食品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等,实施率100%。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等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率100%。继续督促特殊食品经营企业落实专区专柜销售等管理要求,指导保健食品经营者实施上海市地方标准《保健食品经营管理规范》(DB31T1259—2020),不断提升经营质量管理水平。三是督促企业持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业务水平。督促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好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组织开展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监督抽查考核工作。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考核覆盖率100%,特殊食品经营企业监督抽查考核覆盖率50%以上。

三、加强特殊食品安全风险管控

一是完善特殊食品质量管理检查体系。按照企业自查、第三方体系检查、监管部门风险排查等组合方式,完善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的检查体系。开展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全覆盖风险排查评估及体系管理工作专项检查评估,根据工作需要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检查评估,重点检查评估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等。组织开展大型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企业体系检查,参与大型食品经营企业体系检查试点工作。鼓励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生产经营质量管理体系评估。二是组织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将特殊食品领域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全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根据企业自查、部门监督检查、风险排查、体系检查、专项检查、抽检监测等发现的问题及风险隐患,督促指导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整改,防止问题“年年查、年年改、年年在”,并举一反三分析研判,优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清单,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三是加强风险会商与交流。畅通政企沟通、部门协同等机制,加强政府部门、技术机构、行业协会、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组织开展企业指导服务、行业风险交流、部门会商交流,共同防患食品安全风险。

四、强化智慧监管与信用监管

一是拓展“互联网+特殊食品”应用。积极参与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建设,配合完成食品安全相关系统模块建设,持续推进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移动监管等应用,提升监管信息综合管理与应用水平。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原料与标签备案、国产保健食品备案信息公示等工作强化信息化管理。完善特殊食品生产智能化监管系统,推进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关键点远程非现场监管工作,作为现场监管的补充和辅助手段。二是加强特殊食品信息追溯管理。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和应纳入追溯管理的特殊食品经营企业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追溯覆盖率、信息上传率、追溯“二维码”赋码率均达到100%。继续推进“区块链+特殊食品追溯”相关试点工作。三是加强特殊食品信用监管。特殊食品生产企业100%纳入重点领域信用监管企业清单,相关信用信息统一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组织开展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风险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应用“通用型+专业型”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专业模型,开展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信息采集、信用分级,并探索预警触发式监管。组织开展特殊食品生产和销售单位“双随机”检查。

五、加强综合执法与基层综合治理

一是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根据法律法规和辖区实际,完善监管方式方法,提升监督检查质量,对发现的违法线索深挖细查。严厉查处未按照注册或备案要求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生产经营未经注册或备案、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药物等特殊食品领域违法行为。对存在“故意实施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或者“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等违法情形的,实施“处罚到人”。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与综合执法行动。排查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针对性专项检查。加强《网络销售特殊食品安全合规指南》宣贯,开展特殊食品网络专项监测等工作。配合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等市场监管各类专项行动与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会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部门联合打击特殊食品领域违法犯罪。三是强化包保责任落实与基层综合治理。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包保干部特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贯培训,指导包保干部落实责任清单、任务清单。依托保健食品非法“会销”网格化管理应用场景纳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的工作机制,加强保健食品基层综合治理,对保健食品非法“会销”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六、推进特殊食品质量提升行动

一是持续推进实施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提升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能力,有效实施婴幼儿配方乳粉原料和产品的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指导本市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按新国标注册的产品配方及生产工艺组织生产。依托乳制品重点实验室等技术支撑,加强技术指导服务,提升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实验室管理和检测能力。二是推进实施保健食品质量提升行动。引导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加大投入,推动生产条件和技术升级。加强保健食品全生命周期监管,督促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持续完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督促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加强供应商审核和下游销售单位的责任约束,规范线上线下市场营销活动。三是加强政策支持引导。认真落实国家相关部委关于特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协调争取相关政府部门政策支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指导企业开展品质提升、质量安全承诺、品牌建设等。大力宣传“上海品牌”,提升特殊食品社会影响力。

七、支持特殊食品产品创新

一是搭建产学研交流平台。发挥行业协会、高校、科研单位、医疗机构、总部在沪企业、企业研发中心等作用,组织开展行业内创新技术交流,引导特殊食品企业加强产业链合作交流。依托上海婴幼儿营养研发中心以及本市相关公共服务平台,深化合作、协作联动、优势互补,探索特殊食品领域科技创新,提升产品研发能力与消费者服务水平。二是支持特殊食品注册申报。关注本市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品注册申报情况,指导企业做好产品注册申报资料及生产条件准备,重点指导企业开展罕见病类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发及注册申报,推动本市企业自研产品加快上市。鼓励企业按照新版保健功能目录开展产品注册申报,鼓励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办理国产保健食品备案。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无产品技术要求、无有效期”保健食品换证审查要点,根据产品实际生产技术要求和监管情况,协助开展保健食品换证工作。

八、全力服务两大国家战略

一是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精神,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和上海市政府加快推进在沪设立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审评长三角分中心,依托部市合作与区域协作机制,积极参与特殊食品审评审批机制改革创新,助力生物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服务“进博会”国家战略。创新“进博会”参展特殊食品监管服务保障模式,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授权,组织开展“进博会”参展特殊食品临时许可、延展等工作,协作加快进口注册审评审批进度,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九、强化特殊食品科普宣传

一是加强特殊食品标志的宣贯。加强对保健食品专属标志“小蓝帽”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专属标志“小蓝花”等的宣贯,引导消费者准确辨识和科学使用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二是持续推进“五进”系列科普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特殊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系列科普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特殊食品安全线上线下科普宣传与法制宣讲。三是加强特殊食品安全宣传报道。通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短视频等资源,以及社区各类传播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多频次开展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和传播力,提振消费信心,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四是组织开展公众满意度评价。持续开展上海市公众保健食品满意度调查,组织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和保健食品两大质量提升行动的评价。

十、加强专业化监管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扩大特殊食品安全高级检查员、一般检查员数量,组织开展检查员集中培训、现场实训,组织检查员参与特殊食品注册核查、生产许可审查、生产监督检查、体系检查等,进一步提升特殊食品专业监管水平。组织申报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审评中心特殊食品注册审评核查专家。鼓励研究完善培训、使用、激励等长效管理机制。试点建设特殊食品生产及经营安全监管实训中心,搭建监管干部实训与企业实操培训的平台。二是加强基层业务骨干培训。依托上海市场监管“特食云学堂”平台和相关业务交流平台及有关活动,开展线上线下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培训覆盖率,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基层特殊食品安全监管业务骨干。三是组织开展特殊食品安全主题立功竞赛。通过组织技能比武等活动,激发各级市场监管干部干事创业激情,指导基层市场监管部门提升依法监管和科学监管的能力与水平。四是扎实推进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兼顾监管力度和温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监管。常态化引导监管干部廉洁自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

 
 
推荐产品&服务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