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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披露“油罐车运输食用油”案最新进展 天津、河北检察机关已提起公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2-13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夏荷
核心提示:2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厅厅长杜学毅在最高检厅长访谈活动中透露,目前,天津、河北两地检察机关已对“油罐车运输食用油”案件提起公诉。
  食品伙伴网讯 2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厅厅长杜学毅在最高检厅长访谈活动中透露,目前,天津、河北两地检察机关已对“油罐车运输食用油”案件提起公诉。
 
  访谈中,针对主持人提问的“食药安全是头等大事。过去年以来,在惩治危害食药安全犯罪方面,检察机关都开展了哪些工作?接下来有哪些部署?”
 
  杜学毅介绍,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持续保持打击危害食药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与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联动,切实保障国家食药监管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2024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2987人,其中涉药品犯罪案件5727人,涉食品犯罪案件7260人。一是依法加大对重大敏感案件的督办指导力度。指导天津、河北办理“油罐车运输食用油”案件,主动商公安部、最高法形成会议纪要,目前两地均已提起公诉。开展打击“特供酒”犯罪专项行动,第一时间听取吉林、四川、山东等地重点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并汇总分析了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的情况,指导地方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此类犯罪,取得较好社会效果。督办指导央视“3·15”曝光的安徽槽头肉案、天津防火玻璃造假案等案件。听取安徽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汇报案件办理情况,提出指导意见。
 
  二是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专项行动。2021年6月至2024年6月,联合农业农村部等六部委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重点治理农兽药残留超标等严重危害食用农产品安全问题,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9月,联合最高法发布危害食用农产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彰显从严惩治食品犯罪的鲜明立场,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的更大合力,切实守卫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三是开展“检护质量安全2024”专项行动。2024年3月,最高检决定开展全国检察机关“检护质量安全2024”专项行动,依法从严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尤其是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新业态下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常见伪劣商品违法犯罪。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重要节点,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获社会广泛关注,不断引领优化消费环境。
 
  四是组织业务培训,凝聚打击合力。联合市场监管总局、药监局举办涉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办理培训班,加强行刑衔接和协作配合,全面提升涉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打击能力水平。
 
  下一步,全国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四个最严”要求,充分运用法治力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一是保持严惩食药犯罪高压态势,指导督办重大敏感案件。二是聚焦网络平台、直播间售假和农村、城乡接合部食药安全问题,与监管部门协同发力,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是持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维护粮食安全。
 
关键词: 食用油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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