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加快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引导重点地区、重点产品、重点领域先行先试,前不久,监管司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云上促进会。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等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有关同志就追溯体系建设进展情况作了典型发言。现将发言材料编发成工作简报,供各地参考借鉴。
河北省:建立追溯“六挂钩”机制
稳步推动追溯体系建设
近年来,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多层次推进、全方位开展,追溯体系建设初见成效。据统计,河北全省“菜篮子”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四类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共计3.56万家,已实现农产品可追溯的2.52万家,覆盖面达70.8%。
一、强化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应用,提升线上线下协同监管能力。2018年5月,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全面建成。该平台包括质量追溯、投入品监管、检验检测、执法记录、应急管理、信息发布、体系管理、监管“双随机”等八个系统,目前已有7366名监管人员完成了用户注册,9.96万家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依托平台建立了信用档案。抓好分级培训,目前已举办各类平台应用培训班213期,培训各类人员23400余人。做好各类平台对接,河北省已完成省级追溯平台与国家追溯平台对接、正在推进与省商务厅省级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逐步实现了上联国家、下联企业、横向联部门,确保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信息贯通、产品可追溯。强化平台追溯功能,河北省已有3185家纳入追溯“六挂钩”范围,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依托平台开展电子追溯管理,做到“有专人、有制度、有设备、有数据”,实现带证上网、带码上线、带标上市。
二、建立农产品追溯“六挂钩”机制,引导生产经营主体主动实行追溯管理。一是拓展挂钩范围。在“四挂钩”基础上,河北省将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园区创建、特优区创建、龙头企业认定、合作社以及家庭农场认定与农产品追溯工作挂钩,作为认定认证的前置条件或优先条件。二是理顺推进机制。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追溯“六挂钩”实施方案,对追溯“六挂钩”文件实施前的各类认定认证进行系统梳理、整改与核查,明确推进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解决追溯主体存量问题。三是推动任务落实。河北省农业农村厅连续举办3期省级农产品追溯管理培训班,系统解读农产品追溯相关制度,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协同推进机制。四是做好摸底调查。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统一印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六挂钩”统计册》,发放至全省所有市县,作为实施核查工作的依据。五是做好实地核查。目前,19个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项目、356个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生产经营主体、40个部级区域公用品牌使用单位、19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国家级示范社、17个国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已全面完成挂钩任务,依托国家或省级平台实现了电子追溯。
三、打造农产品追溯示范标杆企业,形成可看可学可推广的推进模式。为积累追溯经验、探索追溯工作有效的推进模式,2017年和2018年,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投入资金450万元,分批建设省级追溯试点35个,取得一定成效。如宏博牧业公司对分割鸡肉产品追溯进行了探索,使用紫外激光打标机打印上的二维码,解决了在车间油水、冷冻环境下,操作过程中和冻后二维码掉色问题;康达畜禽公司以冰鲜三黄鸡为切入点,实现了鸡雏、饲料、养殖、屠宰、销售5个关键信息点可追溯;顺斋瓜菜合作社优化生产管理流程,对关键控制点数据采集,建立全过程追溯档案;唐县振宏肉羊屠宰场使用检疫卡环和二维追溯码对羊肉胴体开展追溯。
四、创建可追溯农产品示范区,探索追溯整县域推进新模式。2018年和2019年,河北省农业农村厅连续两年投入资金500万元打造5个可追溯农产品示范区。可追溯示范区按照“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的基本要求,选择主导产业中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并已经纳入省级平台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在生产、加工、储运等方面体现出引领作用,打造“河北省可追溯农产品”。
山西省:坚持“132”思路
从监管和生产两端发力 推进追溯体系建设
近年来,山西省按照“高站位、夯基础、抓示范、重推广”的原则,坚持“132”工作思路,围绕一条主线,聚焦三个重点,深化两个抓手,大力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为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围绕一条主线,全省追溯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山西省始终围绕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这条主线,着力转变监管方式,统筹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平台建设完成,实现了全省农产品质量追溯“一张网”管理。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中药材等重点生产主体追溯管理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重点工作,进一步落实追溯挂钩办法,追溯体系建设迈出关键步伐。
二、聚焦三个重点,切实抓好各项任务全面完成。一是建立完善主体名录。山西省各地积极开展生产主体摸底登记,压实生产者主体责任,已有2779个主体注册国家平台,注册率不断提升。坚持重点示范,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金字招牌的作用,以全省40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突破口,积极做好合格证试行和追溯工作。二是追溯与合格证协同推进。以合格证促追溯,以追溯促监管,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和省级追溯平台充分融合,出具的合格证带有自动生成的追溯二维码,可适应不同类型、不同包装农产品的合格证开具需求。三是加快平台对接应用。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积极谋划,加速推进,研究制定《山西省追溯平台和国家追溯平台对接方案v2.0》,组织技术单位与国家平台开发单位加速进行对接。目前,山西省已经完成省级追溯平台和国家追溯平台的对接工作。
三、深化两个抓手,从生产和监管两端同时发力。一是持续抓好追溯试点建设。为扩大追溯覆盖面,解决追溯“最后一公里”难题,依托山西省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奖补资金,逐步扩大和加强省级合格证示范点建设。近年来,山西省共完成示范点657个,配备速测设备、合格证打印一体机等,累计投入资金1243.4万元。二是狠抓考核及“四挂钩”意见落实。山西省将追溯工作纳入了食品安全考核、质量工作考核等各项考核予以重点推进。同时,进一步落实追溯挂钩办法,在开展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产品认证、农业品牌推选和农业展会时,首先审核是否实行追溯管理,调动生产主体参与追溯的积极性,切实提高了追溯覆盖率。
山东省:加快追溯平台互联互通 信息共享
稳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
近年来,为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山东省统筹谋划、精心部署,上下联动、多措并举,积极主动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目前,山东省各市、县基本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库40余万家,各项监管数据6000余万条,形成覆盖全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初步实现了省级追溯平台与国家追溯平台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有力提升了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智慧监管能力和大数据分析决策水平。
一、同步创建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基础。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工作的有力抓手。山东省结合农业农村部开展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开展示范创建,提升整体水平,为创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打下坚实基础。
二、有序实施省级追溯平台与国家追溯平台对接,推动追溯平台互联互通。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要求,为实现省级追溯平台与国家追溯平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2020年7月,山东省顺利完成与国家追溯平台的对接工作。一是制定《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与国家追溯平台对接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召开了技术对接工作会。二是成立对接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山东省省级追溯平台与国家追溯平台工作安排、组织协调,开发调试,明确人员和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三是优化平台架构。根据国家追溯平台所提供的文档说明,优化原有省级平台登录认证模块、农产品分类代码、行政区划、数量单位、批次管理、完善补充主体字段、建立编码对照表等。四是向国家追溯平台确认通知地址、认证地址以及省级平台地址,完成更新通知接口开发。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着力提升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认知度。2020年以来,以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省为主线,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为重要内容,山东省组织新闻媒体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工作。据统计,全省共组织媒体宣传1819次、发放宣传材料568374份,指导培训1566次、指导培训42311人次。通过宣传引导,普及追溯知识,培育追溯文化,提升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认知度,调动各方参与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良好氛围。
河南省:完善追溯体系 推进智慧监管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近年来,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在农业农村部大力指导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抢抓机遇、超前谋划、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高位推动,强化组织领导。2020年9月,河南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数字乡村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推进会,对未来几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作出了部署安排,明确了目标任务,制定了详细的路线图。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成立了专门的推进机构,建立了协调联动机制,制定专项方案,集中优质资源,以提高生产经营主体及其农产品追溯普及率为主要方向,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抓实、抓细、抓好。
二、建立制度,强化政策引领。2016年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通知》,2018年印发《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产品优质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的通知》,为推进追溯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和保障。2020年,河南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强省的意见》《关于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明确提出到2025年80%以上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基本实现农产品可追溯。
三、优化平台,强化基础保障。2018年10月,河南省建成省级追溯平台并投入运行,系统涵盖追溯、监管、执法、检测四大管理模块,具备数据实时传输、视频在线监控、线上线下联动监管的多项功能,旨在助力农业农村部门监管信息化,引导生产经营主体实施全程追溯,满足广大消费者查询需求。2020年7月,顺利完成了省级追溯平台与国家追溯平台对接,实现了两个平台自由跳转,两类数据自由流动,追溯信息互联互通,形成“追溯一张网,监管一盘棋”,为全面实施追溯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四、示范带动,强化应用推广。利用各级财政资金,将全部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企业,以及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纳入追溯试点,筛选积极性高、条件好、规模大的部分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建设追溯试点2700多个,配备电脑、速测仪、摄像头、打印机等追溯设施,把生产资料使用、农事记录、产品检测等信息上传至追溯平台,采用“合格证+追溯码”的“纸质+电子”追溯标识,实现产品检测、赋码销售、扫码查询,通查通识,发挥了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
五、夯实责任,强化工作落实。建立和完善涵盖种植业、畜牧业和水产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名录,全面摸清监管底数,为精确指导追溯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加快主体注册,并做好资格审核。先后召开追溯设备与追溯平台数据连接座谈会、电子合格证技术开发研讨会等会议,为深入推进追溯工作顺利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农业农村部开展追溯培训的基础上,组织举办了全省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主体注册审核操作能力提升线上培训班,8200人接受培训。全省各地也积极开展不同形式的技术培训,总人数达1.2万人次,取得了很好的宣传和学习效果,提升了生产经营者和管理者的技术水平。
下一步,河南省将以省政府的名义出台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意见,重点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政策支持、集聚追溯合力、开展试点示范等方面加大力度,下足功夫,切实推动追溯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抓平台建设。推进各类各级平台与省级平台对接,实现数据共用共享、信息互联互通。推进生产经营主体注册,加快追溯点建设,完成追溯点与追溯平台技术连接。二是抓体系建设。推进生产过程中农事操作、产品自检、在线监控、销售信息等数据持续上传,完善农产品追溯核心信息,实现信息流和实物流同步运转。支持农产品包装上市,加载追溯标识,确保农产品“来源可追,问题可查,责任可究”。三是抓执法监管。加强与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协作,强化上下游无缝对接。开展巡查和专项督察,推动线上线下协同执法。做好监管者和生产经营者追溯应用培训,加强追溯宣传,推介追溯理念,培育追溯文化。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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