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月7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抽取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水果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大类 71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样品703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
9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9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临县王府购物精品超市销售的芹菜,辛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临县王府购物精品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襄汾县汾城利民超市销售的水果(猕猴桃), 氯吡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朔州市客都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长茄子,霜霉威和霜霉威盐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山西万家乐购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豆芽(绿豆芽),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大同市华林永泰商贸有限公司魏都大道分公司销售的蔬菜(黄豆芽),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晋城市凤展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红星街店销售的采购于晋城市城区海鲜哥哥水产商行的鲈鱼(淡水鱼), 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万荣县城镇香江好又多商超销售的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晋城市城区海华鲜肉店销售的采购于泽州县巴公生猪定点屠宰场动物产品加工厂(供货商)的猪肉,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辛硫磷是生产中常用的广谱性有机磷杀虫剂,以触杀、胃毒作用为主,无内吸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规定,芹菜中辛硫磷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造成辛硫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过量施用,或未严格执行休药期有关规定。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又称防落素、保果灵,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调节植物株内激素平衡等作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 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豆芽中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相关农药。
地西泮又名安定,为镇静剂类药物,主要用于焦虑、镇静催眠,还可用于抗癫痫和抗惊厥。《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中规定,地西泮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氟苯尼考在家禽产蛋期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鸡蛋中检出氟苯尼考,可能是养殖户在家禽饲料中添加或者家禽疾病治疗中使用的氟苯尼考残留积累在家禽体内,进而传递至蛋品中。长期摄入含有氟苯尼考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头晕、呕吐、腹泻等症状,甚至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山西美特好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美都汇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镇原县新千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甘草杏,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太原市绿色三号餐饮有限公司加工的复用餐饮具(极品佛跳墙盅), 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GB 14884-2016)中规定,蜜饯同一批次样品的5个独立包装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4CFU/g且至少3个独立包装检测结果不超过103CFU/g。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大肠菌群超标的食品餐饮具可能导致食物被污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消毒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饮具在存放过程受到环境的污染,或是灭菌不彻底。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为垣曲县客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西山里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立红山楂蜜饯,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导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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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绿色三号餐饮有限公司 |
太原市小店区体育南路西华苑西三区一号商铺 |
复用餐饮具(极品佛跳墙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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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2 |
大肠菌群║检出/50cm2║不得检出/50cm2 |
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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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王府购物精品超市 |
吕梁市临县泉镇太和路北88号 |
芹菜 |
散装称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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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5 |
辛硫磷║0.416mg/kg║≤0.05mg/kg |
太原海关技术中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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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王府购物精品超市 |
吕梁市临县泉镇太和路北88号 |
韭菜 |
散装称重 |
/ |
2020-10-25 |
腐霉利║41.2 mg/kg║≤0.2 mg/kg;
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2.99mg/kg║≤1mg/kg |
太原海关技术中心 |
4 |
晋城市城区海鲜哥哥 水产商行 |
晋城市城区北大街金囤市场62号 (古矿对面北门口) |
晋城市凤展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红星街店 |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红星西街华西小区29号 |
鲈鱼(淡水鱼) |
散装称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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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7 |
地西泮║2.3μg/kg║不得检出 |
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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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县汾城利民超市 |
临汾市襄汾县汾城镇鼓楼北 |
水果(猕猴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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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0(购进) |
氯吡脲║0.08 mg/kg║≤0.05 mg/kg |
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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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城镇香江好又多商超 |
万荣县香江广场负一层 |
鸡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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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0(购进) |
氟苯尼考║6.89μg/kg║不得检出 |
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7 |
镇原县新千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丰台村 |
山西美特好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美都汇购物广场 |
太原市小店区康宁街1号 |
甘草杏 |
258 g/袋 |
千峰+图型商标 |
2020/8/26 |
菌落总数║N₁=9.9x10³ N₂=7.9x10³ N₃=1.1x10⁴ N₄=1.3x10⁴ N₅=5.3x10³CFU/g║n=5,c=2,m=1000,M=10000 |
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 |
泽州县巴公生猪定点屠宰场 动物产品加工厂(供货商) |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巴公镇 泽州县巴公西寺庄村 |
晋城市城区海华鲜肉店 |
晋城市城区书院街1654号北华苑商贸有限公司B区10号 |
猪肉 |
散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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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8 |
氧氟沙星║96.1μg/kg║不得检出 |
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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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朔州市客都乐商贸有限公司 |
朔州市朔城区鄯阳北路怡西路交叉口万达广场负一层 |
长茄子 |
散装称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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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0(购进日期) |
霜霉威和霜霉威盐酸盐║0.838 mg/kg║≤0.3mg/kg |
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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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万家乐购商贸有限公司 |
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五台山南路48号 |
豆芽(绿豆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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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5(购进) |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0.0550 mg/kg║ 不得检出 |
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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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同市华林永泰商贸有限公司魏都大道分公司 |
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西门外十字路口西北侧华林新天地地下一层800平米 |
豆芽(黄豆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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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1/3(购进) |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0.0827mg/kg║ 不得检出 |
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
12 |
山西山里红食品有限公司 |
山西省垣曲县新古城正大街 |
垣曲县客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新城镇新城大街87号 |
山立红山楂蜜饯 |
380g/袋 |
山立红+图形+字母 |
2020-09-26 |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0.439g/kg ║不得检出 |
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来源: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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