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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0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0-15  来源: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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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945批次,涉及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调味品、水产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冷冻饮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饼干、水果制品、糖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炒货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34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945批次,涉及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调味品、水产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冷冻饮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饼干、水果制品、糖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炒货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34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花味(江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秦淮龙蟠中路分公司自消洗的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南京牛总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雨花台分公司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三、南京市高淳区马邦贵水产品摊销售的黄颡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四、江北新区优选购生活超市店销售的标称南京宏宝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南京大赤豆桂花红豆口味棒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五、南京溧水区刘一手火锅店海乐城加盟店自消洗的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高淳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六、南京市浦口区方秀英餐馆使用的标称含山县丰农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七、南京市江宁区二星农副产品配送中心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八、南京市六合区好又多超市连锁新敏加盟店销售的豇豆,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九、苏果超市有限公司银龙花园连锁店销售的标称南阳市旺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脆果,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十、南京市浦口区口回品饭店使用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十一、南京市鼓楼区马守春百货经营部销售的红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对不合格食品涉及的外地企业,我局已函告当地监管部门。
 
  特此通告。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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