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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0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0-27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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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冷冻饮品、饮料、豆制品、调味品、蜂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等12类食品42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08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质量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冷冻饮品、饮料、豆制品、调味品、蜂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等12类食品42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08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质量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亳州、宿州、蚌埠、阜阳、六安、马鞍山、宣城、池州、安庆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问题
 
  (一)池州市壹加生鲜超市管理有限公司翠柏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香味食品有限公司(宣城)生产的盐焗南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安徽未知数超市有限公司金寨县第二分公司(六安)销售的、标称安徽采林间食品有限公司(六安)生产的原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三)蚌埠经济开发区华成易购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安徽明康食品有限公司(阜阳)生产的亨特小麻花(香葱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安庆市太湖县新仓镇联商超市销售的、标称安庆市怀宁县正鼎食品厂生产的纯真绿豆糕,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安庆市太湖县佳美生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辣椒油,酸价(以KOH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六)马鞍山市当涂县乌溪镇华润万家超市销售的、标称安徽省东林蜂业有限公司(宣城)生产的紫云英蜂蜜,果糖和葡萄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阜阳市颍泉区宁老庄镇徽润发超市销售的、标称安徽麦吉食品有限公司(阜阳)生产的年轮面包,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安徽联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双凤分公司(合肥)销售的、安徽人人福食品有限公司(六安)生产的腐竹,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安徽人人福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提出复检;经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微生物指标问题
 
  (一)安庆市太湖县新仓镇联商超市销售的、标称安庆市怀宁县正鼎食品厂生产的麻仁贡糕,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界首市发到家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安徽百润食品有限公司(阜阳)生产的芒果沙拉芒果味雪糕、心动雪糕,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三)界首市发到家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安徽百润食品有限公司(阜阳)生产的圣代杯(雪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四)六安市晨韵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晨韵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宿州市泗县零森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泗州水润纯净水、跃尚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四、重金属污染问题
 
  蚌埠市淮上区何环军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安徽尚百味食品有限公司(宿州)生产的青春小豆丁(麻辣豆干),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安徽尚百味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提出复检;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特此通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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