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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资讯一周热闻(1.16—1.22)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1-22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文雯
中共质检总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核心提示:以下是食品伙伴网汇总的食品资讯一周热闻(1.16—1.22)。
一、国内热闻

1、通知·公告

为切实加强兽药产品质量监管,不断提高兽药质量,维护养殖业生产安全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质量监督抽样规定》等,制定2022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农业农村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南非共和国农业、土地改革和农村发展部关于南非鲜梨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南非鲜梨进口。(海关总署)
 
为规范指导肉制品生产许可工作,加强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监管总局于2021年11月16日至12月16日,对《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了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征集意见期间共收到食品企业、相关社会组织和公民提出的意见166条,去除内容重复意见4条、以及细则咨询问题14条,共形成有效意见148条,主要集中在定义内容、生产场所、设备设施、以及管理制度等方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1年12月全国海关在口岸监管环节检出安全卫生项目等不合格并未准入境食品化妆品信息分别为352批次和34批次,这些未准入境食品化妆品均已在口岸依法做退运或销毁处理。(海关总署)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瑞普(天津)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申报的克林霉素磷酸酯颗粒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发布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农业农村部)
 
2、食品安全·曝光台

近日,有网友向我们反映她在成都的山姆会员商店买了一盒进口牛肉,拿回家当天就发现这盒牛肉已经变质发臭。1月8日,金牛区市场监管局就责令山姆会员商店立即下架该批产品,同时现场对该批产品进行了抽检,根据检验结果显示部分肉质色泽变黑并发暗,有异味存在,单项目结论为不合格。目前,金牛区市场监管局已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同时责令该店对销售的同批次问题牛肉进行全面召回,我们在检查过程中还发现该店存在规章制度不够完善,操作间温度过高等问题。(成都市场监管微信号)
 
2021年1月至12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及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抽检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1030819批次,其中抽检合格样品1012509批次,不合格样品18310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8.22%。从月度抽检量看,11、12月份抽检量较大,判断与元旦春节期间监管部门加大抽检量有关;从月度抽检合格率看,各月合格率变化平稳,没有较大波动。食品伙伴网结合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将抽检产品划分为31个品类,2021年抽检量较大的产品品类依次为肉及肉制品、蔬菜及其制品、粮食及其制品、餐饮环节产品、酒类、水果及其制品、焙烤食品、调味品、水产及其制品、饮料和食用油脂及其制品,抽检量均在4万批次以上。(食品伙伴网)
 
2021年5月22日,原告冯某某在明知所购商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况下,通过淘宝网在被告某某百货店购买了价值245元的日本进口婴幼儿乳制品,其在收到涉案商品后即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退还购物款并支付十倍赔偿金。花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出售的涉案奶粉在淘宝店铺标注的产地为日本,属于进口食品,但涉案商品外包装上未见有中文标签,根据《食品安全法》第97条及第148条第2款的规定,被告通过网络销售的日本进口奶粉不是我国目前准入的食品,且被告也未提供进口货物的相关报关单据、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产品检验检疫卫生证书、海关发送的通关证明等进口食品所应具备的资料,故认定涉案奶粉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最终判决被告返还原告购物款,并支付十倍赔偿金。(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微信号)
 
近日,筠连县法院对被告人徐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徐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禁止其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三年内从事食品生产及加工相关行业。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以来,被告人徐某在筠连县某超市内制作卤制品肉类、油炸鸭子等食品,并将制作后的食品放置于一农贸市场的摊位上售卖。2021年4月前后,被告人徐某从别处购得亚硝酸盐,在明知不能在食品中过量添加亚硝酸盐的情况下,仍在制作油炸鸭时过量添加。6月19日,被害人杨某刚在被告人徐某经营的摊位上购买油炸鸭,带回家后供其家人食用,造成其妻子、伯母、女儿、外甥4人亚硝酸盐中毒住院及家中3只猫死亡的后果。经检验,该油炸鸭肉检材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含量严重超出国家限量标准,人食用后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四川省筠连县人民法院)
 
1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10件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案例涉及问题食用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非法使用工业松香加工猪头肉,生产销售假冒“全聚德”烤鸭,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食品,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毛肚,制售有毒有害牛百叶,制售假冒品牌矿泉水,制售假酒,私屠滥宰生猪,生产、销售不合格生猪产品等。(农业农村部)
 
1月19日,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突击检查网红外卖店“叫了个炸鸡”,现场发现该商家存在在厕所解冻原材料、使用过期食品等问题。1月20日,叫了个炸鸡官方微博发布声明回应此前曝光的食品安全问题,声明称,涉事门店并非其官方授权门店,实为盗用商标的侵权门店。(食品伙伴网)
 
近期,长兴县检察院依法办理一起非法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据悉,2021年5月,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长兴县某洗浴店查获朱某持有的“藏药神威”36瓶,共计360粒。长兴县公安局根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的线索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至长兴县检察院。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 年上半年至 2021年4月期间,朱某利用给顾客搓澡的便利,将从他人处购买的“藏药神威”壮阳药,向顾客介绍推销,共计销售 13 瓶。经鉴定,涉案“藏药神威”中含有西地那非(俗称“伟哥”)成分,“西地那非”属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发布的《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上的物质。2021 年 9 月,长兴县检察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朱某提起公诉。经长兴县法院判决,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八百元。(长兴检察发布微信号)
 
近日,五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被告人余某某作为某火锅店的实际负责人。2021年4月开始,被告人余某某授意被告人普某将客人消费食用过的火锅底料过滤回收,重新加工制作为新的火锅底料进行销售。经对涉案火锅底料及原料进行抽样检测,鸡油1号、鸡油2号中存在辣椒素成分;辣椒油、火锅油1号、火锅油2号、火锅底料、浦水油中酸价和铅超标;潲水油、火锅油1号中大肠菌群数超标。经查,截至2021年4月28日,回收制作的火锅底料已作为锅底销售515笔,厨房剩余潲水油、鸡油、辣椒油、火锅油等火锅底料成品及半成品共计300余斤。(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微信号)
 
3、国内食品资讯热闻

食品伙伴网注册部对2021年保健食品的注册与备案情况分别进行了盘点。通过查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网站,2021年食品审评中心共发出了189个产品的审评意见通知书,以“待领取信息”和“邮寄详情单”形式公布了共2780个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2021年保健食品备案产品总数为2373款,其中进口保健食品备案产品有42款,国产保健食品备案产品有2331款。(食品伙伴网)
 
食品伙伴网汇总了所有已批准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相关信息,并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共有81款特医食品获批。2021年特医食品的注册批准数量较2020年有所增加,其中,国产产品的注册批准率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2021年批准的24款产品全部为国产产品。已获批的81个特医食品中,特医婴配类产品36个,全营养类产品20个,非全营养类产品25个,特定全营养类暂未有产品获得批准。其中,特医婴配类产品已经实现6个小分类的全覆盖,除了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仅有1款产品获批外,其他5类产品均至少有3款产品获批。已获批的81个特医食品涉及35个企业。(食品伙伴网)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3月15日正式实施,这也是国家层面首次对标签瑕疵的认定做出来解释,其细化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中关于标签瑕疵的规定,明确综合考虑标注内容与食品安全的关联性、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理解和选择等因素,统一标签瑕疵认定情形和认定规则。食品伙伴网对其中大家比较关注的两点瑕疵认定进行解释。(食品伙伴网)
 
2021年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国家修订发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包括《食品安全法》、《反食品浪费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食品伙伴网将分为上下两篇带大家回顾2021年我国发布的重要食品法规,本期主要介绍2021年上半年发布的重要法规。(食品伙伴网)
 
随着2022年春节的日益临近,很多消费者已经准备着手置办年货、更换新家具或者酝酿着去低风险的旅游景区游玩。商场、超市、旅行社、电商平台等经营者也纷纷推出各种各样的优惠活动,其中,最直观、最普遍的活动方式就是降价促销。但低价并不等于实惠,一些不法经营者可能借低价之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甚至欺骗消费者,给消费者的春节生活“添堵”。对此,中消协整理了近年来消费者反映比较突出的几种“低价套路”,希望广大消费者加强防范,防止“中招”。(中国消费者协会)
 
临近春节,年夜饭作为节日中最重要的内容必不可少。由于疫情影响、多地号召就地过年等因素,消费者春节餐饮服务的选择也有很大变化,一种速冻的半成品“预制菜”,日渐受到消费者的青睐。1月19日,安徽省消保委发布2022年1号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购买“预制菜”时应注意五个方面:看标签,选择品牌好信息全的;查日期,生产日期要最新;看运输,注意销售运输环境是否满足冷冻条件;看外观,变形、冰霜多的不要买(收);会保存,不要盲目囤货和长期保存。(安徽消保委微信号)
 
近期,全球新冠疫情抬头,而国内多点、多地也有疫情发生,防疫形势再度严峻。与此同时,有多地进口水果检测出新冠阳性,也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对此,海南省食品安全办发布疫情期间进口水果安全消费提示。近期进口水果确实被贴上了“风险”的标签,对有购买进口水果的消费者,在买回家后最好用酒精或消毒湿巾对外包装进行消毒,并根据水果特性进行清洗,在接触环节做好预防工作。接触进口水果后,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勿惊慌,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当地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食用进口水果史,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隐瞒、不遗漏。(海南市场监管微信号)
 
2022年1月19日,胡润研究院发布《2021胡润中国500强》,列出了中国500强非国有企业,按照企业市值或估值进行排名。榜单显示,食品饮料行业有29家上榜,占总价值的4.4%,价值最大的公司有:海天调味食品、农夫山泉、伊利实业。(食品伙伴网)
 
二、国际热闻
 
1、国际预警

据欧盟官方网站消息,在2022年第2周通报中,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通报中国食品及相关产品有4例。食品伙伴网提醒各出口企业,要严格按照进口国要求进行产品出口,不使用欧盟未授权物质,检查产品中农药残留的情况,保证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规避出口风险。(食品伙伴网)
 
2022年1月18日,美国FDA网站更新了进口预警措施(import alert),我国安徽一家企业出口产品的质量获得美国FDA认可。最新通告显示,安徽乐锦记食品有限公司(Anhui Lejinji Food CO., LTD)获得美国“绿名单”(Green List)资格。(食品伙伴网)
 
俄罗斯联邦兽医和植物卫生监督局1月17日消息:2021年,该局下属的后贝加尔地方分局对进口自中国的重达13.5万吨新鲜水果和蔬菜实施管控。其中进口新鲜蔬菜占比较大(67%):新鲜辣椒(约2万吨),大蒜(2.05万吨),洋葱(0.26吨),大白菜(0.97万吨),胡萝卜(1.55万吨),西红柿(0.91万吨)等。此外,2021年该地区还自中国进口了逾2.2万吨水果(奇异果、芒果和香蕉)和其它产品(2.3万吨)。(食品伙伴网)
 
近日,日本厚生劳动省更新输日食品违反日本食品卫生法情况,通报多批次食品及相关产品不合格。(食品伙伴网)
 
据欧盟食品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消息,2022年1月19日,欧盟通报我国出口梨不合格。据通报,不合格梨销至了比利时和荷兰。食品伙伴网提醒各出口企业,要严格按照出口国要求进行产品出口,检查产品中农药的残留情况,保证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规避出口风险。(食品伙伴网)
 
据欧盟食品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消息,2022年1月18日,欧盟通报我国出口南瓜籽和鲜山药等产品不合格。(食品伙伴网)
 
2.国际食品

来自SeafoodMedia 1月11日消息,美国农业部转基因食品的新标签生效,从2022年1月1日起,以前被标记为“转基因工程”或含有“转基因生物”或“转基因”的食品将迎来新的面貌。(中国国际渔业博览会)
 
印尼是一个法规更新较快的东南亚国家,在2021年印尼颁发了多部食品标签相关的条例,其中最值得食品贸易和生产企业关注的法规有《修订加工食品标签规定》《加工食品标签上营养标签信息规定》《加工食品广告监管规定》等。食品伙伴网为大家总结了这些重要法规的更新情况。(食品伙伴网)
 
俄媒Alta.news1月14日消息:欧亚经济委员会目前制定一项有关拟禁止成员国生产和进口一次性塑料产品的草案,计划于2022年4月份开始并于2023年6月完成草案的制定工作。(食品伙伴网)
 
俄罗斯《生意人报》写道,四川铁投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准备在鞑靼斯坦共和国建立乳制品厂。(俄罗斯卫星通讯社)
 
俄罗斯卫星通讯社莫斯科1月18日电 俄罗斯农业部联邦农工综合体产品出口发展中心(Agroexport)向卫星通讯社表示,2021年俄罗斯企业对华共出口3300万升啤酒,价值2100万美元,中国进口俄罗斯啤酒总量增加35%,成为俄罗斯啤酒第三大进口国。(俄罗斯卫星通讯社)
 
三、食品科技
 
1月15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公示了2021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拟奖项目名单,其中,自然科学奖22项、技术发明奖12项、科技进步奖142项。公示期为2022年1月16日~25日。在科技进步奖拟获奖名单中,有11个项目涉及食品领域。(食品伙伴网)
 
2022年1月18日,华中农业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农业微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微生物光合作用与生物固氮团队端木德强教授课题组在国际学术期刊Plant Biotechnology Journal在线发表了研究论文,利用单细胞测序方法鉴定到豆科植物固氮根瘤中侵染细胞和非侵染细胞之间的差异表达基因网络,拓宽了对根瘤固氮系统中信号转导、转录调控、代谢途径及转运途径的理解。(华中农业大学)
 
1月19日,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公示了食品领域2022年度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专项项目受理情况。(食品伙伴网)
 
近日,食品学院于修烛教授团队在浓香菜籽油脱胶及储存方面取得新进展。研究成果相继在国际期刊《LWT-Food Science and Technology》上发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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