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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鱼、豇豆、饮用水、红景天口服液……陕西检出这6批次不合格食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4-11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沐夕
核心提示:4月8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2年第7期食品抽检信息,抽检的食用农产品、饮料、保健食品3大类食品217批次样品中,有6批次检出不合格。
  食品伙伴网讯 4月8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2年第7期食品抽检信息,抽检的食用农产品、饮料、保健食品3大类食品217批次样品中,有6批次检出不合格。
 
  其中,2批次黑鱼检出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规定,分别为:西安市鄠邑区肖高旭鸡鱼店销售的1批次黑鱼、陕西华盛兴勇商贸有限公司汉台区分公司西环路店销售的1批次活黑鱼。
 
  孔雀石绿极易溶于水,水溶液呈蓝绿色,是工业染料。在水产养殖过程中,曾作为杀菌剂和抗寄生虫药,用于防治各种鱼病。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50 号将孔雀石绿列入《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中。
 
  还有,彬州家福乐购物广场合伙企业(普通合伙)销售的1批次豇豆检出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氯氟氰菊酯又叫三氟氯氰菊酯,中等毒杀虫剂,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可以有效的防治农作物上的多种害虫,也能防治动物体上的寄生虫,具有杀虫广谱、高效、速度快、持效期长的特点。高效氯氰菊酯是农业杀虫剂,主要防治农作物上发生的鳞翅目害虫,活性较高,药效迅速,喷洒后耐雨水冲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在豇豆中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超标原因可能是种植户在使用过程中没有调配好浓度或者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所导致。
 
  还有,西安市阎良区珂晟饮品经销处销售的标称陕西甲邑酒庄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嵯峨山天齐+图形字母牌嵯峨山天齐天然矿物质泉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规定铜绿假单胞菌标准值为n=5,c=0,m=0,单位为CFU/250mL。桶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原因可能是水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部分企业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流通环节中,存放时间长,水桶多次循环使用增加了二次污染风险。
 
  另外,2批次红景天口服液检出可溶性固形物(20℃折光计法)不符合产品明示企业标准规定,分别为:杨凌华仁堂医药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阿坝州九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知本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甲蕃王丹牌红景天口服液;陕西天秦保健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阿坝州九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知本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甲蕃王丹牌红景天口服液。
 
  可溶性固形物是保健食品的标志性成分指标,是液体中所有可以溶于水的化合物的总称,包括糖、酸、维生素、矿物质等。这个指标说明了产品中主要营养物质的含量,体现了产品的品质。未达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提取率低或者为降低成本有意减少营养物质的加入量。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7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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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相关报道: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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