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和餐饮食品等6类食品122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200批次、不合格样品20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普宁市零时特特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龙海市新信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柠檬黑椒猪肉肠,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标称广州萌萨肉制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三明治萨拉米香肠,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广州市白云区云城泽强美食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饭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江门市住家喜宴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原味叉烧,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蓬江区江会丽景餐厅销售的白切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鲜品宜小吃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猪脚饭碗,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湘邻汤粉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汤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中山市生发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中山市宝石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有机花生酱,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广东佳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刀削面和手工面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江门市蓬江鹏泰惠客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新兴县祥兴园食品厂生产的甘草黄皮,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东莞市万和贸易有限公司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汕尾旺上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蓝莓味李果(凉果类),亮蓝和苋菜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东莞市万和贸易有限公司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汕尾旺上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车厘子味李果(凉果类),苋菜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东莞市万隆贸易有限公司沙田镇商贸中心销售的标称广东农夫山庄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草榄,喹啉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广东万汇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粗粮燕麦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其他指标问题
(一)江门市沙仔尾新兴凉果综合商行销售的标称东莞市中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百家味花雕酒(料酒),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二)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财发记美食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粥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财宛小吃店使用的粥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蓬江区初然餐厅使用的饭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清远市清城区明熙烧味快餐店使用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货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批次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调味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7.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