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定不移落实“四个最严”,坚决打击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露头就打、重拳出击,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违法案件。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件一
威海市鑫海园酿造厂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调味品案
2020年6月24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威海市鑫海园酿造厂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生产经营的标称“清香米醋”、“风味白醋”等产品标签不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没收4.3L“清香米醋”392桶、17.5L“风味米醋”8桶、800ml“风味米醋”564瓶、4.3L“风味老陈醋”220桶、800ml“风味白醋”480瓶、4.3L“风味白醋”720桶、800ml“风味老陈醋”420瓶,罚款30000元。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企业和市民,如发现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请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