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守护广大学生身体健康,近期,临沂市办结了3起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现将有关情况予以曝光。
1 沂水永达综合批发部(沂水县黄山铺镇中心小学)
案由:
涉嫌销售标签有瑕疵食品
经营者:
王永叶
查处情况:
罚款1999元
2 沂水县洪义食品经营店(沂水县圈里乡中心小学)
案由:
经营标签存在瑕疵的食品
经营者:
相洪义
查处情况:
罚款1900元
3 沂水县苏善学百货超市
案由:
沂水县苏善学百货超市
经营者:
涉嫌销售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查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于处罚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