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陕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三十五场新闻发布会,省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洁出席,介绍春节期间保障食品安全和市场价格秩序监管有关工作。
潘洁:
针对入冬以来疫情防控形势面临的新情况新考验新挑战,省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作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持续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立足监管职能职责,突出工作重点,统筹做好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和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切实保障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市场秩序。
一、强化节日安排部署
结合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特点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省局加强工作研究,迅速安排部署,先后印发了《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和进一步加强网络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在食品经营环节,要求监管人员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过程管理、进口冷链食品“三专、三证、四不”等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严禁食品经营者采购来源不明、过期、腐败变质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开发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系统“陕冷链”,并于12月2日上线运行,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新冠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要求,使用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物防措施,严控就餐人数,减少人员聚集,全面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价格秩序方面,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关注消费量大的粮油肉禽蛋菜奶等农副产品、防疫物资和当地居民节日消费特色商品的线上线下市场价格变化,加大旅游、交通服务、电商平台价格检查,加强批发零售环节市场价格巡查,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配合粮食等部门做好粮油保供稳价工作,营造良好节日消费环境。
二、突出防控重点领域
组织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与疫情防控专项检查,安排部署以宾馆、酒店、农村集体聚餐场所为重点单位,以旅游景区、商业区、高速公路服务区为重点区域,以进口冷链食品、节令食品和“年夜饭”为重点品种,组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食品安全进行“拉网式、全方位”隐患排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超范围经营和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购进和使用追溯信息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抓好经营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对酒店饭店等人员密集区域巡查检查,教育引导企业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同时,针对粮油肉禽蛋菜奶等农副产品、节日消费量大的商品开展线上价格监测,及时掌握最新市场价格动态,加强价格研判和分析预警,并联合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对西安市公路长途客运、粮油副食品、旅游景点门票等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价格开展了联合检查,实地检查公路长途客运票价、营运车辆价格公示牌和旅游景区门票及收费公示等情况,了解掌握大型连锁超市粮油副食品的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随机抽查了商品明码标价以及促销价格、折扣价格等实际执行情况。截至1月27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58万人次,累计检查饭店、酒店、农贸市场等食品经营场所4.37万户次,责令整改915户次。
三、聚焦关键环节
在食品流通领域,以进口冷链食品作为“物防”重点,坚持冷链食品风险防范与从业人员健康防护并重,围绕进口、运输、贮存、销售等环节持续加强防控,严格落实“赋码”制、出入库管理、索证索票管理及接触人员登记等制度。进一步夯实进口冷链食品属地管理责任,建立临时监管仓,做到属地批批检测、批批消毒,掌握每一批次进口冷链食品的来源和去向,切实做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接收存储无检疫合格证明、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消毒证明及追溯信息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辖区摸排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接触人员、第三方冷库和现存进口冷链食品底数,对票据不全、没有相关手续的冷链食品一律下架、停售、封存。截至2月1日,“陕冷链”进口冷链追溯系统已累计登记经营主体2407家,其中冷库主体619家,上传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1.19万批次、1.92万吨。通过“陕冷链”信息追溯,全省迅速、妥善处置了5起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检出新冠病毒阳性事件,有效地防范了疫情扩散。
在价格领域,检查了西部欣桥农副产品交易中心、摩尔市场、农山农场、华润万家陕西分公司、陕西西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益海嘉里(兴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五得利集团咸阳面粉有限公司、咸阳凌云酿造有限公司等市场主体,了解节日期间粮油肉禽蛋菜奶等农副产品企业生产、市场供应、价格走势等,要求企业加强价格自律,加大节日期间市场供应,严禁不合理涨价,共同维护节日期间粮油肉禽蛋菜奶等农副产品市场价格秩序。
下一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完善监管措施,创新监管手段,统筹扎实做好市场监管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一是持续做好饭店酒店等经营场所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劝导饭店、酒店经营者暂停承接集体宴会,督促指导严格执行经营场所防控措施,做好自身防护。二是强化进口高风险货物监管。加强冷链食品购进、运输、储存、销售全链条监管,持续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全程追溯、全面消毒等措施。同时,联合相关部门采取与进口冷链食品采取同等防控措施,做好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三是配合相关省市及部门做好问题产品核查处置工作。强化应急处置,一旦接到相关省市关于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病毒检测阳性的情况通报,将在第一时间开展溯源调查,协调跨区域信息通报,迅速监督经营者停止销售、下架涉疫产品,并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做好后续处置工作。四是切实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持续关注消费量大的粮油肉禽蛋菜奶等农副产品、防疫物资的市场价格,加大农副产品市场价格巡查频次和力度,加强防疫物资价格监管,严肃查处不执行明码标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抓好市场供应和稳定物价工作。五是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保持投诉举报热线畅通,及时受理和处置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加强值班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做好突发事件的上报和处置工作。加强舆情监测,及时研判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
回答记者提问
香港商报记者提问:针对春节期间可能出现的消费高峰,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做好餐饮经营单位公众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
潘洁回答:当前,国内多地出现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春节即将来临,饭店、酒店等餐饮经营单位人员流动性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巡查检查频次,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经营单位索证索票、加工操作、人员健康、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发现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餐饮服务加工制作过程不规范等行为,将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是加强督促指导。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储备;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进行登记;在经营前台设置“1米线”,提醒顾客保持安全距离,对进店顾客进行扫码、测温;做好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施设备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提供“公筷公勺”或提供分餐服务,推出半分菜、小份菜,引导顾客适量点餐,倡导合理膳食、文明用餐。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利用电子屏、微信公众号、海报和宣传栏等渠道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餐饮经营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引导广大消费者做好自我防护,保持勤洗手、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常态化个人防护措施,参与“文明餐桌”实践行动,使用公筷公勺,采取分餐分食,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