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食品购销两旺,保障食品安全尤为重要。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调研时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把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事情抓实抓好,尤其要落实防疫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百姓过年安心、放心、舒心”的指示,保证人民群众基本消费品的安全,加强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做好食品生产环节风险防控工作,2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处在呼市周边开展节日期间食品生产安全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局食品生产处联合食品抽检单位,分成两个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同时创新检查方式,两个检查组一组在食品销售终端市场抽样,另一组根据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直奔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样,并对市场销售的产品和企业现场生产的产品,企业履责和产品风险管控情况进行比对和监督。
此次针对节令食品和易发多发食品安全问题的白酒、“四白”食品、糕点、淀粉制品、民族传统奶制品等进行产品抽样,共抽样9批次。通过消费终端抽样信息倒查食品生产企业3家,分别为内蒙古天旺食品有限公司、内蒙古乐田蜜语食品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安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检查中发现内蒙古天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湿粉条存在未标注生产日期出厂销售、企业生产条件发生改变等问题,已责成属地监管部门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呼和浩特市安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车间排水沟污渍严重,未及时清理;各加工区域隔断已打开,存在交叉污染等问题,相关问题已交由属地监管部门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