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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通报33批次不合格食品 涉及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14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沐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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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日,食品伙伴网汇总了2020年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品抽检情况。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3期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共通报了33批次不合格食品。
  食品伙伴网讯 近日,食品伙伴网汇总了2020年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品抽检情况。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3期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共通报了33批次不合格食品。
 
  统计显示,不合格样品涉及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肉制品、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饮料10大类。其中,肉制品、食用农产品检出不合格样品数量最多,各有6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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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大类不合格样品数量
 
  经过统计,导致这些样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微生物污染问题、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4个方面。其中,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的不合格样品最多,有9批次。另外,还有少数样品检出其他污染物超标问题、生物毒素超标问题、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的问题、重金属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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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合格样品存在的问题
 
  另外,这些不合格样品中有8批次是来自线上网店。其中,淘宝3批次、京东2批次、天猫2批次、苏宁易购1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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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线上网店被检出不合格样品数量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市场监管部门已收到4家公司提出的复检申请,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复检期间,不得停止履行立即采取封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上市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等风险控制措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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