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8日,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食品安全穿透式监管的指导意见》(川食安办〔2023〕14号),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省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向好,但一些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屡治屡现。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政策要求,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工作,2021-2022年间,省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以乡镇为单元,选取了4个具有代表性的乡镇,试点开展食品安全穿透式监管,2023年,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相关部署,省食品安全办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穿透式监管理论研究和试点工作。在前期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基础上,省食品安全办提出了《关于推行食品安全穿透式监管的指导意见》。
二、食品安全穿透式监管的内涵
穿透式监管起源于金融领域,其核心内涵是,监管机构通过要求被监管者披露信息,穿透核查至最终投资者和底层真实资产,进而透过表面业务行为厘清其内在繁杂的法律关系,明确适用相应的监管规则,最终保证被监管者业务合规。食品安全穿透式监管的核心内涵是,以问题为导向,综合运用各类监管工具和手段,贯穿食品产业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对问题食品及其相关产品进行溯源查处,对相关生产经营主体行为开展全面监管,对行政监管主体行为开展监督指导,有利于衔接分段、分业监管,串联跨区域监管,完善制度机制,推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食品安全穿透式监管的主要应用情形
一是穿透核查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针对监管执法、抽检监测、投诉举报、舆情监测、风险监测等发现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穿透式监管。
二是穿透核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用穿透式监管方式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处置,溯源查处问题食品,加强事件责任穿透核查,提出整改措施。
三是穿透核查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围绕地方特色、支柱食品产业,穿透核查产品质量问题,找准问题根本原因,推动改善生产工艺、改造提升生产经营设施设备,提升产品质量。
四、食品安全穿透式监管工作体系
一是强化组织实施。原则上由省级或市(州)一级组织实施,县(市、区)级参与,食品安全委统筹抓总,食品安全办牵头抓落实,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全面整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强化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核。
二是建立健全五项工作机制。结合食品安全穿透式监管特点和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监检联动机制、监管和执法衔接机制、跨部门协作机制、跨区域协作机制、行刑衔接机制。
三是综合运用各类监管手段。加强信用监管、智慧监管、体系检查、飞行检查、风险分级、日常检查等监管手段的组合运用,充分发挥市场、政府、社会等各方作用。
四是推行五张清单管理。按照调查摸底确定对象、穿透核查找准成因、制定措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巩固提升等步骤,分步实施食品安全穿透式监管,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成因清单、整改清单、成果清单等,形成易感知、可复制的成效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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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行食品安全穿透式监管的指导意见(川食安办〔2023〕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