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2023年12月11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发布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等2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要求相关单位于2024年2月10日前反馈意见。食品伙伴网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征求意见稿与GB 19645-2010现行版内容进行比较,并总结了主要的修订内容,供行业参考。
一
增加巴氏杀菌特色奶畜乳要求
征求意见稿修改了“巴氏杀菌乳”定义,将原料“生牛(羊)乳”修改为“单一品种生乳”,不仅局限于牛羊乳,将水牛乳、牦牛乳、骆驼乳、驴乳和马乳等特色奶畜乳纳入,与正在修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相协调。同时新增巴氏杀菌水牛乳、牦牛乳、骆驼乳、马乳和驴乳的理化指标要求、微生物限量要求和标签要求。
二
修改了标签要求
征求意见稿不再对“鲜X乳(奶)”的字号、字体高度和标示位置进行限定,仅要求在产品包装主要展示面上清晰地标注“巴氏杀菌X 乳(奶)”,同时标注“鲜X乳(奶)”。
三
明确巴氏杀菌的温度时间要求
GB 19645-2010现行版本中并未明确巴氏杀菌具体的温度和时间组合要求,为使市场更加规范有序发展并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巴氏杀菌温度时间要求。
四
增加巴氏杀菌乳加工方式等效评价要求
征求意见稿中引进了碱性磷酸酶、糠氨酸和乳过氧化物酶三个验证参数。这些参数的引入,旨在更全面地评估巴氏杀菌乳的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消费者的需求。
五
其他修订内容
此次修订还调整了理化指标和微生物限量要求。巴氏杀菌牛乳脂肪上调为3.2g/100g,酸度下限调整为10oT;巴氏杀菌羊乳的酸度上限调整为14oT。巴氏杀菌牛乳的菌落总数的m值由“5.0×104CFU/mL”改为“5.0×103CFU/mL”,M值由“1.0×105CFU/mL”改为“2.5×104CFU/mL”。删除了大肠菌群检验方法中的“平板计数法”,企业可根据产品情况自行选择。
六
结语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征求意见稿发布,旨在提升巴氏杀菌乳质量和安全性,满足消费者需求,推动液态奶行业健康发展。目前该标准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期待正式发布实施后,能够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和推动行业健康发展。食品伙伴网将会持续关注标准制修订进展,此次征求意见稿与现行标准详细比对文稿,可与小编联系获取。
对比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