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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760拟删除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五大类食品中的使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05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王丽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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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3月31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征求意见虽已结束,仍有企业咨询相关食品添加剂的修订及使用情况,食品伙伴网结合此次的意见稿以及网友咨询,对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修订情况进行解析,也提醒相关企业予以重视。
  食品伙伴网讯 3月31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征求意见虽已结束,仍有企业咨询相关食品添加剂的修订及使用情况,食品伙伴网结合此次的意见稿以及网友咨询,对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修订情况进行解析,也提醒相关企业予以重视。
 
  1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拟修订情况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一种防腐剂,目前根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可以用于七大类食品中,见图1。
 
  此次公开的意见稿主要是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以及相关行业脱氢乙酸钠使用情况进行的修订,删除了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黄油和浓缩黄油、淀粉制品、面包、糕点、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预制肉制品、熟肉制品、果蔬汁(浆)的使用规定,并调整了其在腌渍的蔬菜中的最大使用量,见图2。

图 1

图 2
 
  调整上述使用规定后,食品评估中心再次按照修订后的使用规定对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进行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估结果显示修订后的标准能够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健康。
 
  2 拟修订背景
 
  2020年5月,上海市食品添加剂和配料行业协会曾发文“国家拟定将大幅度减少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食品中的使用”。
 
  事实上,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没有批准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食品添加剂;美、日等国家允许使用,但使用量和使用范围受到严格控制。为此,我国对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也比较关注和重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委托北京疾病控制预防中心对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进行了研究。
 
  研究结果显示,脱氢乙酸钠小鼠急性经口毒性属低毒级,雌性小鼠更为敏感。亚急性毒性,200mg/kg BW、100mg/kg BW 剂量可引起大鼠多个指标出现异常改变,且雌性大鼠毒性效应更为敏感,具体机制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此次安全性研究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拟定将大幅度减少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食品中的使用量和使用范围。
 
  3 企业应对措施
 
  此次意见稿对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使用的修订,将会涉及到食品配方和标签的修改,对于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为防腐剂的相关企业应该予以重视。
 
  当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修订有一个过程,征求意见之后,仍需进一步审查、讨论,期间,对于拟修订内容也许仍有修改;另外,发布后往往一定时间之后才予以实施,也将会为企业应对提供过渡期。
 
  目前,企业虽不需要按照意见稿修改配方和标签,但该食品添加剂的修订确实是根据安全评估结果而来的,执行的可能性比较大。企业可以根据销售情况适量控制印刷相关产品包材,有条件的企业也可以参照GB2760的拟修订情况着手新的防腐方案的制定,调整产品配方,及时应对。
 
  食品伙伴网将根据网友咨询以及企业关注情况,持续进行食品添加剂相关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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