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反《反食品浪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反食品浪费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改善食品储存、运输、加工条件,防止食品变质,降低储存、运输中的损耗;提高食品加工利用率,避免过度加工和过量使用原材料。设有食堂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堂用餐管理制度,制定、实施防止食品浪费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反食品浪费意识。禁止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违反《反食品浪费法》中这些规定,相关责任主体会将受到严厉处罚,食品伙伴网特整理了相关处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