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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国食品标准管理之乱象(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04  作者:土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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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浅析:中国食品标准管理之乱象(一)
  

中国的食品标准管理现状到底是怎样的呢?标准公告发布情况、标准发布实施情况、标准的有效性查询确认又都是怎样的一个情况,想要了解这些且看笔者整理的文章,大约从七个方面谈一谈。

 

 

1. 标准相关的法律法规制修订

 

与标准有关的重要法律目前为止有两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简称《标准化法》,下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简称《食品安全法》,下同)。《标准化法》发布实施到现在有20多年了,从来没有修订过,笔者也注意到了国家正在着手推进修订工作,具体什么时候出台还不清楚,等有空的时候笔者会梳理一下修订进展,也可以简要分析一下为什么必须要修订《标准化法》,这里不再多说。

 

我们都知道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已经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了,但是与食品安全标准有关的规章规定都没有及时修订,相关的主要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进口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许可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 卫生部关于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检验有关适用标准问题的公告》(2009年 第72号)等,也就是说所有与新修订《食品安全法》中关于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不一致的部分都需要修订。

 

遗憾的是笔者以上所提到的这些规章规定都没有进行修订,笔者去年就获取到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还有《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规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但是国家卫计委至今没有公开发布征求意见,至于什么时候修订发布正式文件更是未知数。真不知道各地都是怎么进行食品安全企标备案的,据笔者了解到的,目前只有北京修订了企业标准的备案办法。

 

由于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配套法规规定没有及时出台,食品标准清理工作也只是从技术层面上完成了,但是还有不少食品安全标准没有公布出来,因此才有国家卫计委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卫办食品函〔2016〕34号),笔者的理解是给新《食品安全法》临时打了个补丁,等标准真的都清理完成并公布,这个补丁再去掉。

 

真心希望国家有关部门能改变一下这种现状,理论上一个根本的法律修订后,其他据此制定发布相应的法规规定应在很短时间内修订相关条款,甚至是同步修订,这一点上我们国家的做法和一些发达国家相比差了一大截。

 

 

2. 标准公告的发布

 

由于食品相关的标准既有强制执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也有不强制执行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包括各地发布的食品推荐性地方标准及强制性执行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等,这就要求我们既要关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标准委等国家部委发布的每个公告,还要关注各地发布的地方标准公告。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标准委的很多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备案公告的信息具有滞后性,很多公告中所列的标准甚至已经实施好几个月了,这样的情况下要想做到特别及时关注标准发布更新情况很不容易。

 

还有一个很大的问题是很多机构发布的标准公告比较分散,有些混杂在网站的各个地方,没有太多精力的朋友推荐关注食品伙伴网下载中心网站,标准公告和征求意见等动态都有,而且比较集中,便于查询。

 

在这里笔者提议国家部委可以做一些改进工作,比如国家标准委已经把国家标准的公告集中在一个栏目里发布了,但是地方的标准公告很多只是各地的备案公告汇总整理,并不完全,如果在国家标准委网站集中提供各地的标准公告栏目入口就很好了。

 

再比如农业部的公告标题很多都是不具体的,从标题只能看到公告号,不打开看并不知道这是关于什么内容的公告,其中一些公告就是批准发布的各个标准,如果能把这类公告单独建立分类,会更便于查询。笔者也注意到了农业部网站首页有专门的“农业标准”分类,但是里面并不都是关于标准的公告,且并没有包括所有的标准公告。

 

还想提一点,就是并不是所有的标准发布公告都会在互联网上公布,比如中华全国供销总社发布的一些供销行业标准,其标准公告并没有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为此笔者也电话咨询了供销总社,工作人员答复称标准公告并非必须公布的内容,所有标准信息以国家标准委公布的信息为准。但前面笔者也说了国家标准委信息公布的滞后性,导致还是不能及时关注到新制修订发布的供销行业标准。

 

 

3. 标准公开的方式五花八门

 

笔者大概总结了一下,标准文本的发布方式有这么几种情况:

 

一是标准公告中已经给出了标准文本,点击就可以下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大部分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公布是以这种形式进行的。有极个别的情况是标准公告和文本是不在一个地方发布的,公告中只列出发布的标准清单,具体附件需要到别的地方查询下载,大家注意一下就会发现。

 

二是标准公告中并不给出标准文本,除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之外的其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公布都是这种形式,至于标准文本从哪里获取,说起来就有点复杂了。大部分的国家标准文本需要购买,主要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也可以在出版社网站直接购买,有些在中国标准出版社也购买不到,中国的标准出版发行有很多个出版社机构参与,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平台,有些标准至今不知道在哪里购买,还有一点特别不方便的是每类标准都会在什么时间出版发行我们也并不清楚,只能不定期的去网站查询,如果没有网站或网站搜索功能很差,那恐怕只能不定期打电话咨询了。

 

关于地方标准的文本公开笔者补充一下,有些省份已经公开了标准文本,供用户免费下载,比如浙江省是较早采用这种方式的,还有安徽省和贵州省。有些省份的地方标准是以在线查阅全文的方式进行的,比如湖南省。还有一些省份公开的地方标准不是很正规,类似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报批稿,使用时需要特别注意,毕竟这些文件可能与正式发布的标准存在一些差异。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标准公告后都能找到标准文本,比如有食品论坛网友在找的SB/T 10370-2005《抽空软包装卤豆制品》,至今购买不到该标准,据说当时出版社撤并整顿导致部分标准根本漏印,很不幸的是正好这个标准也在其中。有论坛网友在国家标准委和商务部网站留言咨询此事,没有得到确切的答复。在笔者看来还好该标准只是个推荐标准,只要没有被技术法规所引用,就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对企业可能有影响,如果企业要生产该类食品,没有其他可用标准的情况下,只能制定企业标准了。至今购买不到文本的还有一个NY/T 714-2003《脱水蔬菜通用技术条件》,这个标准在食品论坛里有很多网友求助查找,但至今未果,具体情况也不清楚,这个同样是推荐标准,但是求助的网友很多,据了解是因为该标准被很多蔬菜类标准所引用,而且至今为止没有一个关于脱水蔬菜的通用要求规定。

 

上面没有提到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企业标准的公开方式就更多了,有些省市是不定期公布备案的企标目录,不提供文本,目前大部分省市是采取的这种方式,其实是不符合新《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有些是提供目录同时提供文本,有些是以数据库的方式,可以查询可以下载,还有些是把一段时间内备案的所有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文本打包压缩在一起,放在官方网站上供下载查看。笔者认为企标文本公开是法律明确要求的,今后会有越来越多的企标文本公开。

 

 

4. 标准复审的实际情况

 

关于标准复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三条规定:标准实施后,制定标准的部门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适时进行复审,以确认现行标准继续有效或者予以修订、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然而实际情况是怎样的呢?

 

据笔者了解到的情况,标准复审工作做的比较好的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认监委,从发布第一个标准复审的文件起,几乎每年都会发布一个复审公告,明确哪些标准继续有效,哪些标准公告之日起废止,哪些标准需要进行修订。其他如农业部、商务部等还从未见过发布标准复审公告,难道说这些部门发布的标准没有进行复审的必要?有效标准发布至今十几二十年了还一直在用,如果是官方发布了复审公告只是笔者没有看到那倒也罢了。

   至于食品安全标准的复审,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中并没有明确提到复审周期,只是用“适时”字样表达。而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复审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五年,由于该类标准出现的比较晚,而且到目前为止发布的数量也不是很多,没有见到复审的公告,现阶段主要是清理整合,未来可能会有更多的食品安全标准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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