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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国食品标准管理之乱象(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04  作者:土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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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浅析:中国食品标准管理之乱象(二)


 

5. 标准的发布实施相关问题

 

接触过食品标准的朋友们应该都知道,每个正式发布的标准都有一个发布日期和一个实施日期,大部分情况下标准发布后都能按时实施,发布到实施通常间隔一段时间,给标准使用和执行留出一定的准备时间,包括相关部门会做一些标准实施前的宣贯工作,以便标准更好的贯彻执行。

 

有时候就不是很顺利,比如之前提到的有些标准公告发布后,某些标准文本一直无法及时购买,甚至到了实施的那一天也买不到,标准的贯彻执行无疑就打了折扣,如果公告的同时即提供文本下载的话就没有这样的问题,但是有些标准的发布日期和实施日期间隔很短,给标准使用者的准备时间很少,那影响可能就比较大,这种情况下标准使用者越早获取到标准文本对其造成的不利影响越小。

 

也遇到过标准不能准时实施的情况,比如GB 10457-2009 《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2009年国家标准委发布复函称标准延期至2010年9月1日,但是后来并没有实施,2012年再次发布文件提出暂缓实施,只是这个文件的原始链接已经打不开,从国家标准委的留言回复也能确认,国家标准委明确回复现行的标准是GB 10457-1989。和这个情况差不多的是另一个国家标准GB 5296.1-2012,也是经过了两次延期,最终确定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

 

还有一种情况是标准提前实施,这方面的内容在食品论坛里讨论的非常多,都很关注标准发布后还没到实施日期的情况下能否提前采用,截止目前为止没有官方消息,笔者的意见是除非有官方文件明确标准可以提前执行,否则不要提前执行,如果新发布的标准比原标准指标更严格,那提前实施是没有问题的。

 

上面说的主要是关于标准的发布日期和实施日期,还有需要注意的是标准文本的可靠性和准确性。有些标准文本出现印刷错误,后来发布了更正说明,比如GB/T 24399-2009 《黄豆酱》标准封面的发布日期就印刷错误了,出版社发布的出版更正说明。但有些并没有看到更正说明,比如GB/T 31320-2014 《流质糖果》的发布日期应该是印刷错误,根据国家标准委公告,该标准的发布日期应为2014年12月5日。

 

笔者最后提醒大家一点,如果有些官方网站公布了电子版本的标准文本,建议在使用该标准时,到官方网站再查看下载一下文本,并按该文本内容执行。GB 28050-2011和GB 19298-2014都是这种情况,在食品论坛里也都有相关讨论,不再多说。至于有网友发现官方网站发布的电子版标准GB 2763-2014和出版社印刷的版本内容存在差异,应该以哪个为准,笔者也说不清楚。

 

 

6. 标准有效性查询确认。

 

根据笔者了解的情况,除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以外的其他国家标准有效性,可以在国家标准委网站查询,具体位置在网站首页右侧,找到“国家标准目录查询”,输入标准号或者标准名称等进行搜索即可。

 

在首页还有“行业标准备案公告信息查询”和“地方标准备案公告信息查询”的入口,然而没什么用处,一方面是很多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数据查询不到,另一个方面是标准的有效性并没有明确说明。这两个查询系统应该是国家标准委最近才做的,很多数据没来得及完善,也许未来某一天数据就完整了,那时查询标准有效性就省事很多了。

 

在没有可靠的数据库可用的情况下,要确认一个标准的有效性太不容易了,需要关注每个标准的发布公告、废止公告、复审公告、清理整合的情况等,还需要关注标准文本,尤其是标准的封面和前言内容。有些标准的有效性至今不知道怎么确认,如农业部发布的NY和SC行业标准,商务部发布的SB行业标准,还有国家粮食局发布的LS行业标准等,都没有一个权威的查询数据库。笔者曾邮件咨询过国家标准委,答复称国家标准有效性查询国家标准委网站,行业标准有效性需要咨询各行业标准的归口管理部门。

 

关于地方标准的有效性确认,有些省份会不定期发布现行有效的标准目录清单,也有的会同时发布废止的目录清单,注意关注一下就能了解该省的地方标准有效性废止情况。有些省份是建立了数据库的,但是数据库建立者是否会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就不好说了。

 

说到标准有效性就不得不提到“自行废止”这个词,那么标准到底是怎么自行废止的呢,笔者曾经以工信部发布的标准复审公告为例,特别研究了这个问题,帖子发布在食品论坛里了,链接是http://bbs.foodmate.net/thread-847110-1-1.html,感兴趣的朋友们可以看看。

 

关于标准的自行废止,笔者认为标准是否是自行废止,不应是标准使用者的责任,或者说不是主要责任,应该是标准归口部门根据情况适时发布复审废止公告,明确告知。正因为很多标准重复交叉矛盾,国家才下大力气进行了标准清理,目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清理工作已经完成,还有一些未公布的标准就待正式公布实施了。其他区别于食品安全标准的普通的标准清理工作也已提上日程。

 

 

 

7. 企业标准备案范围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不得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而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卫政法发〔2009〕54号)中,企业标准备案范围并不十分明确,那么这几类企业标准是否允许制定并备案呢,笔者做了一些研究,供大家参考。

 

首先食品添加剂是肯定不允许制定企业标准的,依据是《卫生部 质检总局关于规范食品添加剂标准管理的公告》(2011年第6号),此前发布的《卫生部关于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范围的批复》(卫监督函〔2010〕18号)中也明确食品添加剂不属于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备案范围。

 

再说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允许备案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呢?在刚刚提到的那个批复文件里明确食品相关产品也是不属于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备案范围的,但是笔者发现有例外,比如《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试行)》中明确企业标准备案范围包括食品包装材料,而根据《食品安全法》中对食品相关产品的描述,食品包装材料显然属于食品相关产品,这样看来上海的企业标准备案办法与批复的文件要求是冲突的,不知道是为什么呢。

 

通常不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范围的产品并不等于不能生产销售,而是由质监局负责备案普通的企业标准。现在企业标准公开声明工作正在试点中,未来如果全面实行的话就都不用监管部门备案企标了,直接在企业标准公开平台上声明即可。

 

新资源食品(后来改为新食品原料)是否可以制定食品安全企标呢?从目前了解到的情况看都没有明确说不允许备案,而且事实上很多新食品原料本身就没有一个可用的标准,因此也只能制定备案企业标准。

 

保健食品没有见到不允许制定备案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情况,但是在哪个部门备案并非全国统一,以北京市和上海市为例,北京明确要求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到食药局备案,备案法规是《北京市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办法(试行)》,上海则由卫生计生委备案,依据《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试行)》。大部分省市的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备案都是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具体可以查询各省有关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的法规规定,笔者看到食品伙伴网上也有专门汇总的。

总的来说,标准文本本身的疑问不知道到哪求解答标准实施效果跟踪评价不公开咨询答复,是很浪费行政资源的,因为其实很多人咨询的问题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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