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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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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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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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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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1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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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营养配方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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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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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营养配方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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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0~12月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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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乳糖配方或低乳糖配方食品、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食品、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食品、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食品、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食品、婴儿营养补充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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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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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膳食用途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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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态配方食品、减肥诊所销售的代餐食品、营养补充剂、预包装餐食和食品,以及超低能量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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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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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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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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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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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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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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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
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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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的管理、组织营养素的风险评估以及新食品原料、新食品营养素强化剂和食品添加剂的审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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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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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制定食品安全和营养政策、法规和标准,进行风险评估以及评估加拿大食品检验局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效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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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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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拟订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相关法规、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我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批准、配方注册、注销、延续、变更的审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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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食品
检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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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实施加拿大卫生部制定的食品安全政策和标准;向出口食品签发证书;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开展食品召回、处罚;制定食品安全监控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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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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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进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进行检验检疫的同时进行产品标签备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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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边境
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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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加拿大入境的食品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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